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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详细研究雷曼报告 @ 2012-06-06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雷曼 报告
概念:立法会雷曼迷债事件小组委员会
立法会调查雷曼迷债事件的小组委员会发表报告,十五名小组委员会成员,其中三人,包括商界的黄宜弘、林健锋,及地产建造界的石礼谦,并没有在报告上签署。黄宜弘表示,不同意小组委员会报告对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及其他财金官员的批评,认为雷曼事件暴露银行从事证券业务的不足之处,有关制度应多检讨及改善,金管局亦应加强监管角色。他们三人认同应加强投资者教育,同时投资者有责任,明白不应投资在不熟悉的金融产品上,同时当局亦应研究,是否授权监管机构,斥令受规管人士向受影响投资者支付赔偿。
报告指任志刚直接监管银行,对雷曼事件责无旁贷。报告一共有八个章节,除了点名谴责任志刚外,也对证监会前主席韦奕礼、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极度失望。报告也会提出改善建议,以防再次发生。
立法会雷曼小组花了三年半时间终于完成调查,报告今天公开。据悉,小组认为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要为事件负上最终责任,并予谴责(据悉报告中文用词为谴责,但英文用词是DEEPLY REGRET而非CONDEMN,意近深感遗憾)。任志刚批评报告对他不公道,并提交书函反击,力证自己尽心尽力维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而立法会有关小组中的三名委员也不同意报告对任志刚的批评,今天将另外发表一份“小众报告”。
《信报》报道,延宕了四年的立法会研究雷曼迷债小组将于6月6日提交报告。委员会“谴责”金管局前总裁任志刚,并对证监会前行政总裁韦奕礼、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及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报告还建议,赋予证监会和金管局权力,强制要求金融机构赔偿受影响客户,以及由一个监管机构集中监管投资产品事宜。
【雷曼报告】立法会小组报告谴责任志刚,应负上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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