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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监局:实用面积计价更清晰 @ 2012-05-28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实用面积 代理
概念:地产代理明年1月 , 二手楼提供实用面积资料
05月22日讯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5月22日发出新一则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推销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单位的实用面积,数据必须是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或单位首次转让合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最严重处罚是罚款最多30万港元或吊销牌照。(证券时报)
《经济通通讯社22日专讯》地监局就二手楼提供实用面积资料发出新执业通告,当局执业
二手楼必须披露实用面积,认为旗下代理一直都有向客户披露实用面积,对他而言,这不是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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