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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欢迎实用面积报价 @ 2012-05-27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实用面积 代理
概念:地产代理明年1月 , 二手楼提供实用面积资料
05月22日讯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5月22日发出新一则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推销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单位的实用面积,数据必须是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或单位首次转让合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最严重处罚是罚款最多30万港元或吊销牌照。(证券时报)
《经济通通讯社22日专讯》地监局就二手楼提供实用面积资料发出新执业通告,当局执业
为确保市民置业时取得更准确的楼盘数据,以及保障消费者购房权益,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向业界发出新通告,要求他们销售二手楼时,提供的物业楼面数据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未有遵从指引的代理最严重可被“钉牌”,新规定会在明年1月1日实施。明年起若发现有违规情况,最高处以罚款30万元及吊销代理牌照的处理。
二手楼必须披露实用面积,认为旗下代理一直都有向客户披露实用面积,对他而言,这不是新规
二手楼须实用面积 代理违规可致钉牌
地产代理监管局(地监局)今日发出新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就推销二手住宅物业发出的广告宣传及向客户提供物业楼面面积的资料时,必须提供物业的实用面积,通告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如代理未遵守以上指引,最严重的处分是被撤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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