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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师学会指业主毋须担心以实用面积会影响楼价 @ 2012-05-26T1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实用面积 代理 二手楼
概念:二手楼提供实用面积资料 , 地产代理明年1月
香港文汇报讯 (记者 颜伦乐) 地监局日前发出执业通告,明年开始二手楼以“实用面积”计价,香港专业地产顾问商会昨日到中区政府合署向候任行政长官递信,不满采用实用面积的同时,却不设立“房地产中央资料库”开放实用面积资料给业界及市民。
地产代理监管局发出新的执业通告,要求代理在推销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及尺价资料,明年一月一日正式实施。
■为确保市民置业时取得更准确的楼盘资料,以及保障消费者之权益,香港负责规管地产代理的地产代理监管局向业界发出新执业通告,要求他们销售二手楼时,提供的物业楼面资料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未有遵从指引的代理最严重可被“钉牌”,新规定会在明年一月一日实施,而业界对地监局的做法有不同的声音。
    地监局发出新执行通告,要求地产代理就推销二手住宅物业发出的广告宣传及向客户提供物业楼面面积的资料时,必须提供实用面积,有关执业通告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在向客户提供二手住宅物业楼楼面面积资料时,必须先提供从差饷物业估......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05月22日讯 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5月22日发出新一则执业通告,要求地产代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推销二手楼时必须提供单位的实用面积,数据必须是来自香港差饷物业估价署或单位首次转让合约,否则将被视为违规,最严重处罚是罚款最多30万港元或吊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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