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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楼市政策渐向“刚需”倾斜 @ 2012-05-09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扬州 奖励 购房
概念:个人购买90 , 扬州市出台购房奖励政策
尽管中央多次强调今年对房产调控不会放松,但地方政府仍不断试探中央底线,例如江苏省扬州市出台政策奖励购房,购房者新购买全装修房可获0.4%至0.6%奖励。
5月7日,扬州市出台购房奖励政策,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最高奖励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该政策自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然而,相关通知很快从扬州房管局官网上消失,外界纷纷猜测地方楼市新政再次出现“一日游”的现象。8日,扬州房管局出面回应称,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奖励新政未被叫停或取消,并又在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
韩令国:江苏扬州出台个人购房政府补贴式奖励政策救市,对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的奖励6‰。这种政府奖励有背财政制度,花那谁人的钱奖励少数购房者侵犯了大部分纳税人的基本利益,既不合中国法率,又不公平公正,只有不是民选的政府才能做出这等荒唐的事情,江苏扬州的百姓完全有权利要求政府停止滥用财政。
最近,一则名为《江苏扬州出台政策奖励个人买房 最高达房款6‰》的新闻出现在公众的面前。瞬间, “政府救市”、“房地产市场回暖”这些字眼充斥着购房者敏感的心。那么,这样的一条新闻意味着什么、杭州又会不会出台同样的政策?就这些问题,本网记者电话采访了
扬州的“奖励购房者政策”,透露出当地对楼市的“关切”程度,也表明了当地政府已经不容忍楼市持续低迷下去的态度。这并不只是猜测,在大的调控房价的政策之下,“奖励购房者”无疑是一个对市场和购房需求的正面刺激,而且,当地政府“不惜血本”拿公共财政当奖励资金,其对房地产市场的看重和依赖可见一斑。
全景网5月8日讯 江苏省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周二刊登的文件称,购房者新购买全装修房可获得所购房屋合同价款0.4-0.6%的奖励,该政策从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一年。(全景网/刘磊)
地方政府为什么渴望放松调控呢?尤其是扬州,财政局要给予购房者奖励的举动,实在引人瞩目。因为财政的钱来自于纳税人,用纳税人的钱奖励购房者有悖常理,这让那些买不起房的纳税人情何以堪。与其用财政的钱奖励购房者,还不如购房退税或者是直接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费来得合理。但是,使出用财政的钱直接奖励购房者这一招,必然是地方政府已经为时势所迫、不得不为之。
的确,财政当然不能去当“守财奴”,而理应花在刀刃上。现实中,奖励政策也的确是常用的一种财政政策,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财政奖励政策便可以放之四海而皆准。以“奖励个人买房”为例,乍一看,似乎是在帮公众圆“安居”梦想。但房地产既然已经是个相对成熟的市场,政府的有形之手参与其中,不仅多余,更是越界。更何况,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过热,房价需要理性回归,地方政府更应坚持调控,促虚高房价向真实购买力回归。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的调控明明仍需努力,此时推出财政奖励购房政策,即便不是给楼市火上浇油,至少也是自摆乌龙,搞错了方向。
昨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通知,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据了解,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4‰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扬州市房管局解释称,此次扬州市财政局、房管局联合出台“奖励政策”,正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同时表示,“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扬州奖励个人购房超出调控政策底线 应该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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