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陆向美示好 交强险外资准入 @ 2012-05-02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交强险
概念:正式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自2006年正式实行。这是中国内地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施的强制保险制度。
4月30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在中资险企独霸车险市场的情况下,“理赔难”一直备受广大车主诟病。在缺乏有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缺乏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产品创新的动力与压力。今起实施的《条例》将可从事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从中资保险公司扩展为所有保险公司。这就意味着中国对外资保险公司彻底开放交强险业务。对于消费者来说,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司增多了,意味着可以选择的范围更大了。
我国交强险正式对外资开放 多元竞争利好消费者
修改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废除了原先只有中资保险公司才可以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规定,这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此前很多人担心,这会导致外资保险公司大幅抢占中国市场,不利于国内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不过,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分析认为,不会出现外资抢占、甚至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
条例的修改,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
3交强险正式对外资开放 多元竞争利好消费者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