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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上市公司可主动提出退市申请 @ 2012-04-30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退市制度 市公司 深交所 上市 方案
概念:上市公司2011年年 , 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与主板的主要区别就是直接退市,让上市公司没有咸鱼翻生的机会,这样可警醒恶意炒作垃圾股的投资者。
2011年11月28日,深交所公布退市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恢复上市审核标准趋严。推动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在创业板率先试行,之后在主板和中小板进一步深化退市制度改革,相信这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有利于遏制市场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有助于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自创业板设立以来,其上市公司就不断因为业绩下滑而多遭诟病。随着创业板退市制度在日前出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担心成为泡沫破灭后的牺牲品。在本周前2个交易日中,创业板指数分别重挫5.25%和1.29%。尽管昨日该指数微幅反弹0.15%,但大面积中小市值题材股仍处在价值回归的途中。
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去年11月28日,《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根据各界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方案》于今年2月24日正式发布。本次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主要是将《方案》内容落实到《创业板上市规则》的具体条款。
消息人士近日透露,主板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将在近期对外发布。中国证券报4月27日报道称,方案将参照创业板退市制度,基本沿用创业板的规定,特别是针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情形予以更加严格的规定。
另外,深交所20日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确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涉及新增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结合对上市公司的去年年报与今年一季报的分析可以看出,创业板公司的盈利下滑非常快。且在经济复苏之前,盈利继续下行的风险较大,这已使创业板上市公司未来出现退市的风险加大。加之,此次深交所新规中再次增加两条退市条件,对创业板需持更为谨慎的态度。虽然从中长期的角度来看,其有利于资本市场制度的完善,但短期来看,市场对创业板的担忧情绪下将令该板块面临显着的下行风险。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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