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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回路转 吴英死刑终发回重审 @ 2012-04-21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吴英 死刑 重审
概念:2010年12月吴英 , 集资7亿7千万人民币
她说:“中国公民、律师、学术界在网上,甚至在媒体中的讨论,令我们感到鼓舞。但是我们尚未看到来自政府当局相应的证实。人们谈论、辩论如吴英等案件,这很好。但是,正如一位学者说的,单凭为数不多的几个感情化案例,大众得不到足够的信息,无法进行知情的辩论。政府仍然在隐瞒处决人数、死刑人数,隐瞒最高法院重审死刑犯的程序,无法让中国人民进行真正意义上的、知情的辩论。因此我们无法确知已经取得官方所说的进展。”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浙江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二零一零年一月,吴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开始,浙江省金华巿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吴英案;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八日,浙江高院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上诉,维持对吴英死刑判决。
2012年1月18日,二审维持宣判,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宣布,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法认为,该案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各界专家、学者对此事进行了热议。 新浪微博认证资料为“经济学家的薛兆丰发表微博提出了他对“吴英案”的三个观点,他表示反对极刑,赞成给予民间融资更大自由,同时认为吴英行为属于俗称“庞氏骗局”的诈骗行为。他认为在最高法复审期间,一些学者不仅辩护而且歌颂吴英的行为,这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惩罚反而鼓励吴英式的经营行为,那将是对诚实商人......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吴英是吴永正的大女儿。现在,只等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通过,吴英就将命丧黄泉;当然,最高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将案件发回浙江重审。
导语:记者4月2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吴英死刑,该案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裁定不核准被告人吴英死刑,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大纪元2012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时报记者曾去执编译报导)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判决,裁定驳回吴英的上诉,维持对她的死刑判决。目前人民最高法院正在重审她的案子。
吴英父:我只能说感到一点点欣慰。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吴英的案子如果再退回浙江省重审的话,我不相信会得到公正地判决。吴英案要不就是异地重审,要不就是最高法院直接提审。这样还可能有希望。如果要返回浙江重审,说实话,我不是抱着乐观的态度。两会期间,有七八个人告诉我,东阳的官员在北京活动,要把吴英必须杀掉。然后他们还要把我抓起来。我就是一句话,吴英如果死,那他们也不需要找我。我直接找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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