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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粉入关征税无变化 个人海外邮购不受调整影响 @ 2012-03-31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奶粉
概念:进境物品完税价格 , 海关总署2007年6月
海关总署澄清旅客带二百元奶粉入境毋须征税
内地海关总署澄清新修订的入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并不涉及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 , 入境旅客仍然可以免税携带价值五千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 , 指携带二百元奶粉入境就要交一成税的讲法 , 是错误理解, 又指奶粉税率并没有作出新的调整, 政策和以前是一致 .
昨晚9点,海关总署官网对新政策作出了说明,表示《公告》出台主要目的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37595852012-03-30 22:21:34.0海关总署:进境200元奶粉交10%税说法理解有误进境 公告 海关总署 网购 万国邮联公约26038网聚焦/ENPPROPERTY-->
在新政出来后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解读为,“境外进口奶粉,价值超过200元,要征关税10%,也就是说有可能带一罐奶粉过关,将被课税”。事实上,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昨晚,海关总署专门发文指出,网上流传的“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存在解读错误。该次修订的《归类表》和《完税价格表》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携带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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