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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调税惊动"海淘"一族 @ 2012-03-31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奶粉 海关总署
概念:200元奶粉征税 , 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
海关总署澄清旅客带二百元奶粉入境毋须征税
如果在海外买的物品超过海关限额规定就需要缴纳相应关税,按海关总署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境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的分类税率多数与目前保持不变:奶粉税率10%,化妆品税率5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30%。例外的是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未具体分类的其他物品税率从20%降至10%。
实际上,这并不是海关头一次特别针对个人入境时携带的进口奶粉征税。此前,进口奶粉就与其他食品、饮料类进境物品一样征税。而且,从2007年的完税政策到这次调整,进口奶粉从每公斤按200元计算的完税价格,到10%的税率都没有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30日说,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称,从4月15日执行新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根据表格显示,入境时携带超过20元的唇膏、100元的帽子都需要征税。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携带超过200元的奶粉需征收10%的税。此外,酒类、香烟、化妆品、香水全部税率50%。
海关总署发布重新修订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4月15日起执行,其中进口奶粉价值超200元将征税10%,香水价值超300元课税50%,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触屏式手机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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