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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未调整 @ 2012-03-31T10: 返回 新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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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澄清旅客带二百元奶粉入境毋须征税
昨天上午,一则“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自4月15日起奶粉超200元将征税”的消息被一些媒体转载,相关微博被转发数万条。众多网友认为,这是海关总署对奶粉进口首次采取征税措施。不过,昨日海关总署发布消息,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
昨日,对在微博被转发颇火爆的“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 海关总署上述负责人表示,正确理解应该是,奶粉每千克按200元定价,税率10%,征税20元。如果走邮寄渠道的话,征收税款总额在50元以下免征,也就是2.5公斤以下免征。
30日,有报道称,海关总署发出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根据表格显示,入境时携带超过20元的唇膏、100元的帽子、200元的咖啡、300元的皮鞋都需要征税。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携带超过200块的奶粉需征收10%的税。此外,酒类、香烟、化妆品、香水全部税率50%。
据新华网报道,一则“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自4月15日起奶粉超200元将征税”的消息30日被一些媒体转载,相关微博被转发数万条。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奶粉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作新的调整,政策和以前是一致的。
中国海关总署3月26日发布通告,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一项显示,超出200元的奶粉征收10%的关税。完税价格表详细列出了各种商品的税率、完税价格。比如,化妆品税率在50%,一瓶价值在100元以上的洗面奶就要被征税,20元一张的面膜也得交税。100元以上的钱包,200元以上的挎包,税率是10%。
海关总署发布重新修订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自4月15日起执行,其中进口奶粉价值超200元将征税10%,香水价值超300元课税50%,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触屏式手机完税价格另行确定,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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