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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讼案二审开庭_传两造考虑和解 @ 2012-03-01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商标 苹果 二审 唯冠
概念:苹果唯冠IPAD商标 , 2009年12月23日
杨荣山日前曾向媒体坦承,IPAD商标权之争,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和解。“IPAD商标的价值并非唯冠创造,我们不会对苹果公司狮子大开口。”
苹果指09年已从唯冠科技购买在欧盟、中国、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共10项IPAD商标权,指对方拒绝履行协议。但唯冠科技反驳当时签订的协议,存在隐瞒欺诈。
但IPAD在中国市场正遇到不大不小的阻碍——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的商标侵权纠纷。2月2日,有消息称,针对深圳法院的一审判罚,苹果对该结果表达了不满,准备再次提起上诉。另据媒体报导,“IPAD商标权案二审时间仍旧未定,但苹果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昨日,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深圳唯冠和案件的代理律师求证相关事宜。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上诉方表示,正是通过苹果公司的经营,“IPAD”才形成如今的价值。如果二审法院最后判决将“IPAD”商标归唯冠所有,对苹果公司不公平。而深圳唯冠公司坚称,台湾唯冠公司无权处理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标,双方达成的合同对深圳唯冠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深圳唯冠与IP申请发展公司没有达成任何转让商标合同关系。
其实苹果与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简单,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标卖给了苹果,现在深圳唯冠说全球IPAD商标是卖给了苹果,但是不包括中国;而苹果说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标都卖给了我,当然包括中国-----,就这样频临死亡的深圳唯冠现在开始赖上苹果,希望捞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现在我们官司胜败不要管他,因为这个法官会解决,而香港已经判唯冠不履行协议,苹果胜诉。关键是中国各地的工商局为什么如此积极?而且在终审没有宣判之前,何况苹果还给我们国家提供了无数的就业机会和税收呢。
2月22日,唯冠、苹果IPAD商标纠纷案在上海浦东法院正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大陆销售一切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相关标识,销毁相关宣传品以及在媒体上刊文消除影响,赔偿诉讼费用一万元等六项诉求,并在现场出示了其生产的IPAD产品等证据。而苹果方面否认了唯冠提出的证据,并提请法院驳回原告“禁售令”诉讼请求,并且终止本案的审理,苹果在法庭上出示了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的转让协议等关键证据。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直到刚刚正式宣布: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禁售IPAD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苹果公司一直在与深圳唯冠进行接触,洽谈有关IPAD商标权事宜,但是在二审未判的前提条件下,深圳唯冠坚持不肯让步,苹果公司收购IPAD商标权一事或将搁置。
本次二审的焦点是苹果在英国成立的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简称"英国IP公司")与唯冠科技是否曾签署有效的IPAD商标转让协议,以及深圳唯冠是否受上述协议的约束.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9日讯(杨爱玲)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日下午宣布苹果公司、IP公司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纠纷一案(二审)将择日宣判,庭审目前已经结束,法院宣布闭庭。
苹果公司在2009年12月23日通过设立的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简称为IPAD,从唯冠国际手中以3.5万英镑的价格购买IPAD商标。唯冠在诉讼中说,苹果通过这家子公司进行购买操作,并不解释其购买IPAD商标的真正目的,属于“压迫的、欺诈的恶意行为”。除要求美国加州最高法院撤销双方此前的IPAD商标交易之外,唯冠还请求法院禁止苹果继续使用IPAD商标,并要求苹果赔偿损失。而苹果一位发言人就说,苹果以正当方式从唯冠购买了IPAD商标,唯冠拒绝在中国内地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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