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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就IPAD商标权纠纷二审择日宣判 @ 2012-03-01T0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商标 苹果 唯冠
概念:唯冠二审 , 苹果IPAD商标
2月27日,唯冠发表声明称,他们已经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对苹果提起的“IPAD”商标侵权指控,认为苹果在获得IPAD商标时多次欺诈并存在不公平竞争行为。声明称,“证据表明,唯冠台湾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苹果的隐瞒欺诈行为和压制事实促成的,所以2009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000年,唯冠公司在全球许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注册IPAD商标;深圳唯冠2001年在中国大陆注册IPAD商标的2种类别。2009年苹果与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万5千英镑(约合5万5千美元)价格转让给苹果;苹果随即在全球销售IPAD。
但IPAD在中国市场正遇到不大不小的阻碍——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的商标侵权纠纷。2月2日,有消息称,针对深圳法院的一审判罚,苹果对该结果表达了不满,准备再次提起上诉。另据媒体报导,“IPAD商标权案二审时间仍旧未定,但苹果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昨日,记者一直未能联系到深圳唯冠和案件的代理律师求证相关事宜。
苹果与深圳唯冠有关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的问题始于2010年6月,当时苹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要求确认其为IPAD商标专用权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随后,苹果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其实苹果与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简单,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标卖给了苹果,现在深圳唯冠说全球IPAD商标是卖给了苹果,但是不包括中国;而苹果说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标都卖给了我,当然包括中国-----,就这样频临死亡的深圳唯冠现在开始赖上苹果,希望捞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现在我们官司胜败不要管他,因为这个法官会解决,而香港已经判唯冠不履行协议,苹果胜诉。关键是中国各地的工商局为什么如此积极?而且在终审没有宣判之前,何况苹果还给我们国家提供了无数的就业机会和税收呢。
苹果公司一直在与深圳唯冠进行接触,洽谈有关IPAD商标权事宜,但是在二审未判的前提条件下,深圳唯冠坚持不肯让步,苹果公司收购IPAD商标权一事或将搁置。
2月29日上午9时,备受外界关注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间的IPAD商标权案在广东高院二审开庭,当天上午7时许,法院门口便已人头攒动,各境内外媒体以及当地民众早早排队等待旁听。图为苹果方面出庭代表受到媒体围堵。中新社发 纵涛 摄
法院认为,原告如果想购买深圳唯冠的商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与深圳唯冠签订转让合同,而本案所涉及的商标转让协议是台湾唯冠与IP公司签订的,并非原告与深圳唯冠之间订立的。杨荣山虽是深圳唯冠的法定代表人,但也无权随意处分公司财产。况且,杨荣山是以台湾唯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出现,授权书的内容及签名盖章均是台湾唯冠,与深圳唯冠没有关联性。去年11月17日,深圳中院一审驳回苹果和IP公司的起诉。苹果和IP公司随即提起上诉。去年12月,深圳唯冠开始在广东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停用IPAD商标。IPAD商标之争开始白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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