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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在美提告 争夺IPAD商标 @ 2012-02-26T2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 苹果 唯冠
概念:深圳唯冠IPAD商标 , 苹果2009年12月23日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唯冠”)诉苹果商标侵权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开审一天后即做出裁定:中止诉讼。同时,浦东法院还驳回了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
律师函中显示了深圳唯冠参与IPAD商标的过程,并列出了一些细节。比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可以看出苹果在澄清有关“深圳唯冠对商标权转让毫不知情”等“不实陈述”。
深圳唯冠的代理律师马东晓指出,由于“IPAD”内地仅有的两个商标权目前都归属于深圳唯冠所有,苹果侵犯了深圳唯冠“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深圳唯冠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销售带有IPAD标志的平板电脑,拆除苹果店面等场所含有“IPAD”的标识,销毁含有“IPAD”的宣传品,在全国发行的报纸登报消除商标混淆对唯冠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支付合理开支一万元和本案的诉讼费。
上周五,深圳唯冠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称,在IPAD商标转让交易中,作为拥有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市场使用权的深圳唯冠,“毫不知情”。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李肃则指责苹果在这场交易中,使用了具有欺诈性质的不当手段。前晚,在出具的律师函中,苹果称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IPAD商标转让交易,指责深圳唯冠“不实陈述”。
“苹果,确实把IPAD产品做到尽善尽美,受到全球广大用户的喜好,但是,这个成功并不是一个理由。在它没有取得IPAD商标的时候,就大举进入中国市场。深圳唯冠就是要维护权益,使深圳唯冠得到一个合理的权益。”2月17日上午,深圳唯冠集团总裁杨荣山在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正式召开新闻发布会上,就该公司起诉美国苹果电脑公司侵犯唯冠公司IPAD商标使用权的原因,向在场的媒体记者做出总体说明。同一天,苹果也打破沉默发表声明说,“多年前已经购买了唯冠公司在全球十个不同国家的IPAD商标权。唯冠拒绝承认和履行涉及中国部分的协议。目前,香港法院已支持苹果公司。中国大陆的诉讼仍在进行中。”
在唯冠国际推出IPAD十年后,2010年9月17日,苹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才在中国大陆,推出了同名的IPAD平板电脑。此前,苹果公司也意识到商标权的问题是绕不过去的。自2004年起,苹果公司便开始与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唯冠)进行接触。
深圳唯冠科技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攻防战,苹果在上海取得一场胜利。中新社报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昨(23)日下午裁定,驳回深圳唯冠要求责令苹果公司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本案中止诉讼。
道琼社17日报导,苹果2009年12月23日同意支付3.5万英镑,向唯冠国际控股公司台湾分公司收购IPAD商标权,后者同意把南韩、泰国、新加坡和中国等地有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利与利益,转让给苹果,协议由一名唯冠代表签署,似乎强化了苹果已向唯冠取得IPAD商标权的主张。台湾唯冠2000年就在中国等地注册IPAD商标权。
据称,深圳唯冠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店面的相关标志,销毁相关的宣传品,在媒体上刊文来消除影响,并赔偿诉讼费用一万元等等。为证明IPAD商标权归属深圳唯冠,唯冠自带了IPAD产品出席。不过,苹果方面显然也是准备充足。在外界看来,这是唯冠与苹果之间的第三场法庭战役,前两次交锋唯冠均取胜。去年12月初,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要求判IPAD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苹果后来提起上诉,该案本月29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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