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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紧咬_在美告苹果诈欺 @ 2012-02-25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唯冠 苹果 IPAD
概念:深圳唯冠2月17日 , 苹果公司IPAD商标
23日上午,深圳唯冠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害iPad商标权案在上海浦东法院进行一审开庭。深圳唯冠提出向法院提出诉前禁令,要求在此官司宣判前禁止苹果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iPad,并称愿意为可能对苹果造成的损失提供担保。同时,深圳唯冠还要求拆除店面的iPad商标,销毁相关宣传品,登报澄清,并要求赔偿一万元,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IPAD商标的争议由来已久。从2000年开始,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而当时苹果公司并未推出IPAD平板电脑产品。
【明报专讯】唯冠国际(0334)与苹果公司的IPAD商标权纠纷升级,苹果公司除可能要赔偿20亿美元外,内地多个省市近期更已陆续将IPAD 2产品下架,不过,有分析员预期,由于唯冠可能无法承担与苹果公司诉讼的巨额费用,相信官司短期内解决的可能性很高,加上客户对苹果公司的品牌忠诚度甚高,估计其他平板电脑生产商乘虚而入的机会不大。
@李国斌律师:苹果从IP公司购买商标,只能购买IP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IP公司未能取得中国大陆的IPAD注册商标,该商标就不应在苹果公司购买的范围。苹果没有从IP公司买到中国大陆IPAD商标,直接起诉深圳唯冠,在法理上没有诉权。你向我买三件商品,我能给两件,有一件经销商还没有给我,你告谁?
苹果IPAD的商标权纠纷持续发烧,唯冠和苹果之间的商标案件今(22)日在上海浦东法院开庭。唯冠要求法院判定苹果立即停售有IPAD商标的产品,如果这次苹果败诉,IPAD可能在中国全区皆会因侵权被要求禁售。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就IPAD商标,唯冠深圳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在获取时有欺诈行为。曾有报导说,唯冠欲在美国索赔20亿美元。坊间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认为唯冠狮子大开口,逮着个有钱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过,后续报导称,唯冠方面“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额”,唯冠“寻求的只是一个商业性质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卖给苹果。”而有论者注意到,唯冠这个曾经的全球四大显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经非常困顿,大部分资产已遭法院冻结,前主席杨荣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颁令破产。
据新快报报导,日前,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唯冠诉惠州苹果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定苹果经销商顺电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首例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惠州中院于2011年11月10日受理此案,并分别于2012年1月6日和2012年2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惠州中院追加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第三人。这是IPAD商标纠纷开始至今,首例被法院判定败诉的苹果经销商。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是苹果在中国内地市场的总经销商,该公司被判侵权,意味着中国市场上全部销售均为侵权行为。
不过,苹果在律师信中表示,英国IP公司合法购买了唯冠所持有的10项IPAD商标,包含深圳唯冠于中国注册的两项商标,且深圳唯冠直接参与了商标转让事宜,转让协议的附件中也陈列了中国的IPAD商标,但深圳唯冠却宣称对商标转让毫不知情,也说台北唯冠与英国IP的协商与深圳唯冠毫无关系,指称IPAD中国商标不在交易中及苹果未持有中国市场的IPAD商标。
深圳唯冠2月17日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说明唯冠与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纠纷。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表示,唯冠之前低价出售IPAD全球商标是因为“遭遇苹果的精心设局”,对苹果提起诉讼是维护权益。同时,他也否认了对苹果索赔百亿元(人民币)的传言。
在深圳唯冠的起诉状中,对苹果贸易公司提出的6项诉讼请求之一是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带有原告注册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对于深圳唯冠提出的禁售令申请,浦东法院认为,美国苹果公司等与申请人之间就涉案商标因转让合同引起的权属纠纷正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审理中,故涉案商标权归谁所有尚不确定。法院遂依照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深圳唯冠此申请予以驳回。
此前,苹果CEO库克透露,IPAD的全球销量已达5500万台,销售速度超过了IPHONE,在中国该产品占据了中国平板电脑市场超过70%的份额。2月6日,持有“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封杀苹果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苹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额索赔。不过,对于网络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唯冠并没有专门请求工商部门查封IPAD网络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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