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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欺 唯冠跨海告苹果 @ 2012-02-25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苹果 唯冠 IPAD
概念:苹果公司IPAD商标
《京华时报》报道,深圳唯冠上周五在北京召开媒体发布会,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称,在IPAD商标转让交易中,作为拥有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市场使用权的深圳唯冠,“毫不知情”。深圳唯冠的代理人李肃则指责苹果在这场交易中,使用了具有欺诈性质不当手段。而昨天晚间,在出具的律师函中,苹果称深圳唯冠全程参与了IPAD商标的转让交易,指责深圳唯冠“不实陈述”。
苹果公司和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10年4月起诉唯冠科技(深圳),要求将唯冠科技在内地注册的IPAD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同时要求赔偿其诉讼损失4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判决给苹果带来一点空间,在中国迎战 IPAD 商标权的斗争,对苹果而言中国不仅是一个大型消费市场,更是 IPAD 和诸多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
2006年,苹果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属唯冠所有,苹果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控告唯冠却败诉;2009年,双方谈定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卖给苹果。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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