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深圳唯冠与苹果商标案纷争的前前后后 @ 2012-02-25T0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苹果 唯冠 IPAD
概念:苹果公司IPAD商标
业内人士表示,苹果的胜算不大,若要在中国内地保留IPAD商标使用权,就必须向唯冠科技高价购买。但知情人士透露,苹果一直在与深圳唯冠洽谈IPAD商标的有关事宜,但唯冠拒不让步,苹果的IPAD商标收购计划一再搁浅,最终决定放弃,最终若唯冠胜诉,IPAD在中国将要改名。
该信函内容指出:“唯冠不应对媒体发布不实讯息,且此种言论对苹果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损害。”苹果和唯冠卷入 IPAD 商标的专利战争,苹果声称唯冠早在 2009 年,已将商标权售予苹果,然而唯冠则宣称从未真正卖出 IPAD 商标,且现正要求苹果停止对中国出售 IPAD。
在2009年8月左右,苹果应该是有他们的精心设计,指定由他们一些代替律师,在英国设立的一家公司,这个公司简称叫ITADL。所以它就跟我们英国公司的同事托马斯跟他联系,说我们公司只设立了7天,因为知道有IPAD商标,因为你们IPAD商标跟我们公司简称ITADL很相似,之所以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想要跟你们买商标。当时谈的商标实际上谈欧洲,原来是谈英国,后来英国注册在欧共体,所以谈的欧洲。然后它们讲我们同事问它你们做什么产品,它们说我们公司刚设立7天,商品的方向还没有定,但是我们跟你们保证,我们不会跟唯冠竞争,不竞争的承诺前后有3、4次的承诺。然后跟我们接触的这个律师,也用假名字去跟我们接触,就是想要欧洲的商标开始要求我们的同事提供唯冠在全球有哪些商标的注册,我们同事当然就把所有的资讯就透露给他。这个过程当时因为2009年刚好我们财务危机,所以说我们整个公司的策略就是要把海外做一个收缩,我们当时在海外总共有将近20个工厂、办事处,产生金融危机以后我们意识到必须要把战线缩短,所以说采取一个收缩的策略。当时我们台北一个麦律师跟我说,苹果要买IPAD商标,我跟他说这个商标是那里的,那个公司注册的,他说是台北工厂注册的。当时我问台北公司,我说这个上有没有想继续持有,因为当时台北公司我们要收缩的。在这个过程当中,ITADL公司跟我们协商过程,当时出价是2万英镑,当时这个同事来问我,被我骂了出去,我就说连注册费都不止2万。
    他表示,2010年时深圳唯冠违背承诺转让商标,是将商标从负债严重的主体转入无负债的关联公司,是在为合法出售该商标积极准备,但由于苹果公司当时的阻挠,使该商标被8家银行查封;也就是说,深圳唯冠的这次转让是香港2010年那次禁令发出的原因,没有那次转让(违背双方协议中承诺因出售价格谈判而不转让),就不会有这个禁令。反之,如果转让成功,8家银行也查封不了IPAD商标。目前,颠覆和完全违背香港法院临时禁制令的是苹果公司自身。
苹果公司和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10年4月起诉唯冠科技(深圳),要求将唯冠科技在内地注册的IPAD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同时要求赔偿其诉讼损失400万元人民币。
唯冠与苹果的商标纠纷愈演愈烈,甚至蔓延到苹果公司的家乡美国。据外电报道,唯冠国际(00334)旗下的唯冠电子及唯冠科技,已经在美国发起诉讼,指控苹果此前购买IPAD商标时存在欺诈,因此不​​应继续享有商标所有权。
唯冠上周五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苹果当年以欺诈手段获得IPAD商标权。《扬子晚报》今日引述唯冠商标案诉讼顾问李肃称,目前正在委托美国律师,最快将在一个月内起诉苹果公司欺诈,预计索赔至少20亿美元。
就IPAD商标,唯冠深圳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在获取时有欺诈行为。曾有报导说,唯冠欲在美国索赔20亿美元。坊间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认为唯冠狮子大开口,逮着个有钱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过,后续报导称,唯冠方面“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额”,唯冠“寻求的只是一个商业性质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卖给苹果。”而有论者注意到,唯冠这个曾经的全球四大显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经非常困顿,大部分资产已遭法院冻结,前主席杨荣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颁令破产。
苹果公司的发言人重申了该公司的主张,她说,苹果以正当的方式从唯冠购买了IPAD商标,并补充说,唯冠拒绝在中国履行同苹果的协议,一家香港法院已经在这一事件上做出了对苹果有利的判决。
对此,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法庭上表示,其销售的平板电脑有合法来源,且在销售时并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就涉案IPAD商标的权属存在重大争议,且未有最终司法裁决,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苹果方面还认为,深圳唯冠在明知涉案商标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避开涉案产品的生产者,只选择授权的销售商提起诉讼,明显存在恶意且浪费司法资源。
在法庭上传来的消息,原告唯冠方面它的诉求就包括有要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掉店面的相关标志,销毁相关的宣传品以及在媒体深刊发文章消除影响,并且赔偿诉讼的费用一万元等等。而原告唯冠方面在法庭举证的环节当中就提出,他们是在2000年就已经拥有了IPAD的商标,并且在这之后一直在生产相关的产品。作为证据,唯冠在今天的法庭上特别带来一个他们IPAD的产品,这个产品是装在一个土黄色的纸箱子里面,上面有四个红色大写字母IPAD,箱子上面描述这个产品是一款超薄液晶显示器。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