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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上海 啃 苹果遇挫 @ 2012-02-24T0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唯冠 IPAD 苹果
概念:驳回深圳唯冠 , 苹果唯冠IPAD商标
该信函内容指出:“唯冠不应对媒体发布不实讯息,且此种言论对苹果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损害。”苹果和唯冠卷入 IPAD 商标的专利战争,苹果声称唯冠早在 2009 年,已将商标权售予苹果,然而唯冠则宣称从未真正卖出 IPAD 商标,且现正要求苹果停止对中国出售 IPAD。
苹果公司和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于2010年4月起诉唯冠科技(深圳),要求将唯冠科技在内地注册的IPAD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同时要求赔偿其诉讼损失400万元人民币。
“IPAD之争”始源唯冠 (00334) 当年透过台湾分公司出售IPAD商标与苹果之时留有一手,令到商标只涉及大陆以外的全球地区。现时债台高筑的唯冠动机非常明显,就是要苹果付出“可观”的赎金,唯冠才肯为IPAD松绑放人。唯冠要求的赎金,据闻高达20亿港元。
从深圳唯冠角度考虑,即使二审有较大概率胜诉,其优选方案仍是在二审判决前以较高的对价与苹果公司达成商标转让协议。首先,即使二审胜诉,深圳唯冠也无法通过IPAD禁售、工商罚款、海关出口禁令获利。在2月1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唯冠展示了其于1998年开发的IPAD,由于该产品“没有很成功”(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原话),所以即使苹果IPAD禁售也不会对深圳唯冠IPAD产生积极的商业影响。其次,即使深圳唯冠诉苹果公司商标侵权胜诉,要获得高额赔偿仍有难度。按照商标法规定,侵权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当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深圳唯冠很难获得苹果公司因侵权所获得利益具体数额的证据。同时,深圳唯冠也很难取得因被侵权所受到损失具体数额的证据。即使取得损失数额的证据,由于深圳唯冠的IPAD在商业上“没有很成功”,所以损失数额本身不会很大。而当侵权的获利或者被侵权的损失无法确定时,法定赔偿的最高额度仅为50万元,与深圳唯冠的期待相去甚远。
就IPAD商标,唯冠深圳公司认为苹果公司在获取时有欺诈行为。曾有报导说,唯冠欲在美国索赔20亿美元。坊间舆论一片哗然,很多人都认为唯冠狮子大开口,逮着个有钱的主,就要求若干若干。不过,后续报导称,唯冠方面“没有提出具体赔偿额”,唯冠“寻求的只是一个商业性质的合作,即把唯冠所有的中国大陆IPAD商标权卖给苹果。”而有论者注意到,唯冠这个曾经的全球四大显示屏制造商之一,今天已经非常困顿,大部分资产已遭法院冻结,前主席杨荣山更是在2010年8月就被法院颁令破产。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2月21日唯冠与苹果就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一案打得难解难分,苹果推出的IPAD相信大家都已经有所了解,唯冠注册“IPAD”时推出的产品什么样子呢?CNET透露的一张宣传图片,展示了唯冠的这款产品。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昨天公开审理唯冠科技(深圳)起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犯IPAD商标权专用权一案。除了交换...
此前,苹果CEO库克透露,IPAD的全球销量已达5500万台,销售速度超过了IPHONE,在中国该产品占据了中国平板电脑市场超过70%的份额。2月6日,持有“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封杀苹果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苹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额索赔。不过,对于网络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唯冠并没有专门请求工商部门查封IPAD网络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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