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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禁售IPAD申请 沪法院驳回 @ 2012-02-24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唯冠 苹果 IPAD
概念:深圳唯冠公司 , 苹果唯冠IPAD商标
@李国斌律师:苹果从IP公司购买商标,只能购买IP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IP公司未能取得中国大陆的IPAD注册商标,该商标就不应在苹果公司购买的范围。苹果没有从IP公司买到中国大陆IPAD商标,直接起诉深圳唯冠,在法理上没有诉权。你向我买三件商品,我能给两件,有一件经销商还没有给我,你告谁?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此外,中国不单是苹果IPAD、IPHONE以及IPOD等全线产品的生产基地,而且也是潜力巨大的销售市场。商标之争会影响到苹果产品在中国的销售。英国《独立报》认为,本来中国市场上IPAD的热销,有助于苹果甩开平板电脑上的竞争对手亚马逊KINDLE FIRE,但是现在的商标之争使IPAD可能在中国这个增长最迅速的市场遭遇麻烦。如果苹果不能在法律层面取得进展,那其IPAD生产和销售将会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
此前,苹果CEO库克透露,IPAD的全球销量已达5500万台,销售速度超过了IPHONE,在中国该产品占据了中国平板电脑市场超过70%的份额。2月6日,持有“IPAD”商标的深圳唯冠在上海向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封杀苹果对于“IPAD”商标的继续使用、禁止苹果IPAD的出售以及巨额索赔。不过,对于网络渠道的下架,深圳唯冠代理律师马东晓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唯冠并没有专门请求工商部门查封IPAD网络销售渠道。
苹果与唯冠的矛盾仍主要集中在当年的商标权转让是否涉及大陆地区。唯冠方面称,IPAD中国商标没有卖给苹果曾是当年苹果公司承认的事实,双方进行了长时期的转让谈判;2010年8家银行查封唯冠深圳公司后,苹果还派律师与8家银行协调有偿转让该商标,但在苹果公司强行使用IPAD商标后开始不认账。
深圳唯冠是台湾唯冠集团在大陆的子公司,台湾唯冠之前将IPAD商标权出售给苹果,但深圳唯冠公司表示,这项出售并不包括IPAD在大陆的商标权。
律师函中显示了深圳唯冠参与IPAD商标的过程,并列出了一些细节。比如,最初沟通IPAD商标转让协议的员工都是深圳唯冠员工;深圳唯冠法务部总监麦世宏曾签署IPAD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等。(罗亮)
该信函内容指出:“唯冠不应对媒体发布不实讯息,且此种言论对苹果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损害。”苹果和唯冠卷入 IPAD 商标的专利战争,苹果声称唯冠早在 2009 年,已将商标权售予苹果,然而唯冠则宣称从未真正卖出 IPAD 商标,且现正要求苹果停止对中国出售 IPAD。
- 深圳唯冠参与协商并同意转让的IPAD商标中始终包括于中国大陆注册的两项商标。JONATHAN HARGREAVES于2009年11月10日向深圳唯冠发送的第一份转让协议稿的“附件A”中已然包含了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内容(包括注册号码)。深圳唯冠确认转让唯冠集团于各国持有的IPAD商标,其中包括深圳唯冠所持商标,并于2009年11月20日的邮件中强调:“如你所知,我公司是一家跨国公司,且一直信守诺言”,并表示“我公司会在收到前后即签署国家转让合同”。麦世宏于2009年12月23日所签署的转让文件附件A中也同样注明了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商标及其注册号码,麦世宏还为此签署了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转让协议。
目前争夺焦点围绕在唯冠台湾分支是否有权出售这些商标,以及这项权力是否取决于唯冠深圳分支与其债权银行。苹果于2009年曾以3.5万英镑(相当55163美元万美元)向唯冠台湾收购IPAD在大陆等地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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