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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官司败诉 IPAD下架 @ 2012-02-14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IPAD 商标 苹果
概念:唯冠深圳唯冠 , 苹果公司IPAD商标侵权
而在中国市场,苹果与深圳唯冠公司的IPAD商标诉讼纠纷已经纠缠3年。2011年年底,深圳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苹果要求认定唯冠侵权的请求被驳回。而近日据媒体报导称,唯冠方面于2011年初向北京一工商分局进行了投诉,其理由是因为该辖区内有苹果在中国的5个直销点之一,而工商分局已经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的处罚要根据非法经营额作为计算依据,有媒体报导称,在去年6月份工商分局就确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因为苹果提出异议,目前该罚单还尚未进入执行程序,该数字并没有得到苹果公司以及相关工商分局的确认。
直到2006年,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才发现,商标使用权归属于唯冠公司。强势的苹果随即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为由,在英国对唯冠发起诉讼,可最终,却是唯冠赢得了这场商标官司。经多方协商,2009年,苹果和英国IP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按公开资料的说法,“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美国苹果公司(APPLE)与中国大陆台资企业唯冠科技公司(深圳)的IPAD商标侵权案仍在发酵,近日唯冠的律师向大陆多个省市投诉,要求商家将IPAD下架,已获受理。
但苹果公司却在中国大陆出现了IPAD商标危机,以IPAD为商标的平板电脑面临在中国大陆被禁止销售。IPAD商标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的所有者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日前在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新增了“诉前禁令”申请,即在提起诉讼前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这意味着,如果上海浦东法院颁布禁令,苹果旗下标有IPAD商标的产品将在上海遭到禁售。此前,深圳唯冠已向多地法院、工商起诉和申诉,苹果公司面临着数亿甚至百亿元的巨额赔付或禁售危机。
苹果公司一审被判IPAD商标侵权,是否影响其产品销售呢?对此,记者昨日下午走访省会太和电子城以及部分苹果产品销售门店发现,柜台内已看不到IPAD2的身影。
苹果所遭遇的烦心事才刚刚开始。因涉嫌商标侵权,在苹果IPAD被国内企业唯冠科技要求禁售后,摩托罗拉已正式要求苹果为在去年售出的每一台IPHONE和IPAD向摩托罗拉支付相当于售价2.25%的专利费。这也就意味着苹果可能需要支付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
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IPAD”商标权争夺案最终以苹果公司一审败诉而告一段落。尽管苹果公司提起上诉,但全国多地工商部门介入调查,各地苹果门店和代理商不仅下架IPAD,还将面临数额不详的罚款。
2000年,唯冠公司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成为中国市场上IPAD商标的持有者。2010年4月,苹果公司和IP公司联合向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归其所有。2011年12月6日,深圳市中院一审全部驳回苹果公司和IP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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