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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欢迎金管局对人民币相关流动资产新修订 @ 2012-02-10T1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金管 流动资产 人民币 银行 放宽
概念:银行流动资产比率 , 金管局放宽人民币流动资产
金管局向本港认可机构发出通知,由即日起,当银行的非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高于三成,可将高出的百分点乘以 5,或者1.5倍,以较低者为准,为银行多做人民币业务提供诱因。通知指出,本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经多年发展,已趋于成熟,认为现行条件有修订空间。
金管局表示,持有人民币限定债务的银行,在计演算法定流动资产比率时,将有两项修定计法。首先,若银行的非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少于30%,其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则不能高于30%。如其非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高于30%的话,其人民币流动资产比率则不能高于150%。
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周四(2月9日)表示,将允许银行在计算整体流动性比率时包含更多人民币计价资产。金管局一位发言人表示,此举将使银行能够将更多人民币现金用于放贷等用途,这一措施将立即生效。
■香港金管局修订人民币流动资产纳入计算法定流动资产比率的方法,昨日起把人币流动资产比率要求上限,由100%提高至150%,令银行可将更多人币流动资产纳入比率范围内。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于亚洲金融论坛后宣布,该局目前规定每间参加行的人民币现金、在人民币清算行清算的结余以及在托管账户的结余,三者总和必须保持不低于其人民币客户存款的25%;但因考虑到人民币业务的成熟程度,以及相关业务交易额不断上升,决定将该规定放宽,计算中多包括两项资产,即中国财政部在港发行的人民币主权债券,以及人行批准的安排通过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持有的人民币债券投资。
《经济通通讯社9日专讯》金管局去信银行表示,目前参与香港人民币银行业务的认可机构在计算法定流动资产比率时,可以把人民币流动资产包括在内,但要遵守于2010年10月定下的条件。 鉴于香港的离岸人民币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后已趋于成熟,因此即日起修订有关条件,让银行以更大比率计入流动资产。 由即日起 ... 观看全文
实际上,就在1月17日,香港金管局宣布,放宽对离岸人民币业务的监管限制,具体措施包括“将人民币未平仓净额上限由10%上调至20%。即香港银行的人民币未平仓净额(表内人民币资产与负债之间的差额)由原先不得超过人民币资产或负债的10%改为20%。另外是放松对人民币风险管理限额计算方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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