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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世界为敌 且看欧盟怎么强收“过路费” @ 2012-02-08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欧盟 碳税
概念:禁止航空公司 , 欧盟航空碳排放交易体系
不可否认,世界各国各行业都需要为降低碳排放而努力,但欧盟推出这一法案强求他国企业减排的做法的确值得商榷。从当前的局势观察,欧盟强制执行航空碳排放收费政策对解决全球航空业碳排放问题难以起到实质性影响,由此积累的资金并不会顺利地用于技术升级。在这样一种并不平等的局面下,过早执行航空碳排放收费政策必将加重全球航空业的负担。以中国的航空业为例,据测算,在欧盟开征碳排放税后,仅仅在2012年中国的航空公司就将为此支付近8亿元人民币。
各国间的“联合反制”一直被认为是抵抗欧盟“碳税”的最有效策略之一。据了解,欧盟公布的征收碳税的航空公司名单一共包括2000多家航空公司,引起了包括中、美、俄、加、印等至少40个国家的强烈反对,美国曾经采取的“诉讼”手段也曾引发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多国效仿,中国航企目前除了坚持由中航协倡议的“三不”策略(不参加欧盟碳市场交易;不向欧盟管理成员国提交监测计划;不与欧盟谈判优惠条件),也一直持续与各国航协密切联系,参与世界联合反制。
晨报讯 (记者 吴亭 刘映花) 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向各航空公司发出指令,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禁止中国境内各运输航空公司参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禁止各运输航空公司以此为由提高运价或增加收费项目。这是民航局首次对航空公司提出针对反制欧盟排放交易体系提出的具体措施。
今年起,欧盟开始向进出其成员国的航班征收碳排放税,引发不少航空业反弹。天合成员达美航空中国区总经理鲍迅捷日前便公开表示,欧盟征收此一碳排放税是非法,不应由地区性政府向已深陷困难的航空业恣意征税。
两年前,当欧盟正式宣布把航空业纳入欧盟的碳排放交易权系统,并将包括与欧盟有飞行业务的非欧盟航空运营商时,原本在气候问题上颇有矛盾的新兴经济体和发达国家找到了共同目标,一致反对。印度民航部官员声称不向欧盟提供印度航空公司排放数据,中航协宣称“三不”政策,美国航空运输协会与美国三大航空公司发起诉讼,指责欧盟违背了1944年的《芝加哥公约》、1997年的《京都议定书》和2007年的《美国欧盟开放领空协议》,不过,欧洲法院去年底作出“不违背相关国际法”的判决。主要依据包括:首先,欧盟作为整体不是《芝加哥公约》的签署方。同时,要求飞入和飞出欧盟的所有航空器都承担碳排放责任,所以不存在歧视问题;其次也没违反《京都议定书》。况且,美国还不是《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国。在日内瓦国际贸易和可持续发展中心(ICTSD)学者帅成华看来,美方在这起诉讼中唯一的机会在于《美国欧盟开放领空协议》中“禁止对燃油消费征收税费”的规定,这让美国航空企业获得免交碳税的豁免可能性。
此外,分析人士指出,欧盟强行征收“碳税”也令航空业感受到了更大压力。目前,包括中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和印度等至少35个经济体已表示反对欧盟在航空领域征税的做法。
综合消息,欧洲官员坚持,中国各航空公司必须支付碳排放税。据英国《金融时报》报导,中国的航空公司先前曾表示它们不会支付欧盟的碳排放税,中国民用航空局也已发出指令,未经政府批准,禁止各航空公司参与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欧盟气候专员康妮.赫泽高(CONNIE HEDEGAARD)表示:“中国的航空公司会遵守我们的法律”,欧盟“对此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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