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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就蓬莱油田事故赔偿2.5亿元 @ 2012-01-26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赔偿 康菲 中海油 漏油 蓬莱
概念:
栾树海等29名海产养殖户的诉讼请求是,要求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赔偿对他们因溢油事故造成的养殖损失2.347亿元;其次,要求二被告支付703万元的鉴定费用;第三,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诉讼理由是,29名养殖户在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海滩从事水产养殖,由于康菲公司漏油污染造成了养殖的海参、车虾大量死亡,同时,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没有向社会公布污染的事实,造成养殖户误将含有油污的海水纳入了养殖池。2011年7月11日,养殖户发现养殖池内的海参和车虾大量死亡,发现损害之后,29名养殖户分别委托了鉴定机构对污染的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养殖池内海水、海藻有大量的石油烃,对于受损的海参、车虾进行检验的结果是,石油烃不合格造成养殖物的死亡。
中国国务院公布就有关解决渤海蓬莱油田漏油事故渔业索偿问题,与中海油(883)母公司及康菲中国达成协议。当中康菲中国出资10亿元人民币,用于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和渤海天然渔业资源损害赔偿和补偿问题,另外康菲中国及中海油母公司分别出资1 亿及2.5 亿元人民币成立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基金,用于天然渔业资源修复和养护、渔业资源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和科研等各方面工作。事件达成赔偿协议有助剔除相关负面因素,对集团有正面影响。
内地传媒报道,中海油(00883)母公司中海油集团,日前收到天津海事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有关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 29名海产养殖户起诉康菲中国及中海油集团,认为去年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其养殖损失,要求赔偿养殖损失约2.346亿元人民币及监定费用703.72万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中海油已就上述事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走在康菲溢油事故诉讼维权的最前端。2011年8月初,贾律师以个人名义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生态恢复。贾律师向本刊记者转述了法院的答复,“公益诉讼属于新型案件,须上报请示”,因此这场被称为“标杆”性质的公益诉讼在法院立案门槛前止步。贾律师表示,“渤海是中国13亿人的财产,海洋污染侵害了中国的每一个人”,因此他提起的诉讼是有依据的,但是法院并未表态。贾律师表示,他已于2011年11月30日向全国人大提交立法修订意见,希望将公民纳入公益诉讼原告范围中。他认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公民排除在公益诉讼原告之中,不利于环境保护权益的维护。”
11月18日,律师贾方义与山东烟台牟平区的养殖户代表在京召开了“媒体见面会”,宣布30名养殖户正式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康菲、中海油,要求两被告承担侵权连带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3000余万元。而此前的8月9日,贾方义还以公民个人名义,以中海油和康菲公司为被告,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海南省高院递交了环境污染公益诉状。
2012年1月10日,中海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到天津海事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的29名海产品养殖户就蓬莱19-3溢油事件起诉康菲石油和中海油,认为事故造成他们养殖的海产品死亡,要求赔偿损失2.34亿元及鉴定费用703.72万元。
8月初,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青岛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针对康菲公司和中海油的环境公益诉讼,要求中海油和康菲石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进行生态赔偿和恢复,但是诉状递交后就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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