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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是房产调控长效机制 @ 2011-12-23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土地 无偿收回 土地闲置 国土部
概念:
对于尚未开工的“地王”来讲,滋味更不好受。延期开发,等待市场回暖,这在过去似乎是规避土地风险的绝妙招数。但今非昔比,2009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要求,对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另外,国土资源部将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
这一地段包括三处地块,也就是三家“地王”。其中两块属于保利地产,2010年12月16号,由保利地产先后以总价24亿元和11亿元竞下,成交楼面地价达到约19632元/平方米和20605元/平方米,溢价率达300%,不但刷新了广州楼市的纪录,更超过了珠江新城的地价。但是,昔日风光过后,那里已是一片静悄悄。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年了,那里围墻大门紧锁,只能看到离进出大门很远的简易工房、停在空地上的两三台挖掘机,四周是长满青草的小山坡。绕场一周看不到施工人员。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现在距离出让满一年只有半个多月时间,这块土地是否会开工呢?保利地产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广州市国土部门则给出了这样的答覆。
国土部:土地闲置满两年无偿收回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惟至今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据悉,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有关部门将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有关部门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加强了闲置土地的管理。国土部最新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两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分析人士认为,这无疑是遏制房企囤地炒地、投资冲动的一大“利器”。
修订草案规定,构成闲置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下达《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者及时纠正。土地使用者在接到《责令限期动工通知书》后,应当在3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此外,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
国土部新规打击囤地: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于昨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土地专家邹晓云分析指出,修订草案较现行相关规定适用范围扩大,且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程序,具备较强可操作性。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订闲置土地处置方案,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延长动工开发建设期限,改变土地用途,安排临时使用,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土地。修订草案还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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