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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满2年 将无偿收回 @ 2011-12-23T03: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闲置土地 无偿收回
概念:
这一地段包括三处地块,也就是三家“地王”。其中两块属于保利地产,2010年12月16号,由保利地产先后以总价24亿元和11亿元竞下,成交楼面地价达到约19632元/平方米和20605元/平方米,溢价率达300%,不但刷新了广州楼市的纪录,更超过了珠江新城的地价。但是,昔日风光过后,那里已是一片静悄悄。时间已经过去快一年了,那里围墻大门紧锁,只能看到离进出大门很远的简易工房、停在空地上的两三台挖掘机,四周是长满青草的小山坡。绕场一周看不到施工人员。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那么现在距离出让满一年只有半个多月时间,这块土地是否会开工呢?保利地产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广州市国土部门则给出了这样的答覆。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共同拟定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惟至今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据悉,土地闲置满一年的,有关部门将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有关部门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12月20日,国土部就《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提出,土地闲置满1年的,将按照土地出让金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闲置满2年的,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事实上,早在1999年4月,我国就曾发布实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囤地现象提出了惩戒方案。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再度发文对其进行了强调。遗憾的是,囿于地方财政与楼市间千丝万缕的关系,该政令一直难以在实践中被认真落实,十余年来被“无偿收回”的闲置土地寥寥。如今,国土资源部再度向闲置土地祭出处置办法,彰显了查处违规用地现象的决心。而且,该修订草案还对“闲置土地”进行了清晰的定义,以避免“围墙打桩”等假开工行为。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加强了闲置土地的管理。国土部最新公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规定,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两年,经批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分析人士认为,这无疑是遏制房企囤地炒地、投资冲动的一大“利器”。
为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部日前起草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并于昨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开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根据修订草案,闲置土地可无偿收回。土地专家邹晓云分析指出,修订草案较现行相关规定适用范围扩大,且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及处置程序,具备较强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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