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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引发热议 股票退市股民怎么办? @ 2011-11-29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创业板退市 退市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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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
该负责人说,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拟从增加退市标准、完善恢复上市审核标准、缩短退市时间、改进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设立单独的板块和退市后的去向安排等六个主要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方案将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推出,各路专家学者也众说纷纭,其中,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曾表示,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这种方式可以借鉴全民的智慧,不仅对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建立有好处,对于现有的主板退市制度,也能进行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作为创业板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自2009年创业板启动以来,退市制度就一直广受市场关注。昨天,深交所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六大措施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创业板退市制度细则初现。深交所表示,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完成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将正式实施。
目前,股民比较关心的是,创业板退市到底如何退?记者了解到,日前,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谈及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原则及框架:“直接退市、快速退市和杜绝借壳炒作现象,是设立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基本原则。”据了解,在退市制度的设计上,深交所在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此外,不再实行长时间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公司达到暂停上市条件,其股票即停止交易;达到终止上市条件即摘牌。根据不同情形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保证问题公司和绩差公司尽快退出市场,不允许暂停上市公司利用资产重组方式恢复上市。
深交所创业板退市方案意见稿终于亮相,或为主板改革退市制度提供借鉴。但市场人士质疑,创业板退市,监管职权进了一大步,但创业板最让人担忧的三高问题依然存在,新规究竟在保护谁的利益?
但是武汉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教授董登新认为,正因为退市制度的出台,投资者从今天起就应该树立这个意识,"对一些绩差的公司应提高 退市 风险"。他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出台,一定会带来一场垃圾股股价革命。而且大多数垃圾股的股价将会从十几二十元跌落至两三元区间。 《方案》显示,创业板公司终止上市以后拟统一平移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在证监会表示要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后,昨晚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就该方案征求市场意见。比较此前的规则,新方案增加了两个退市条件、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时间、不再采用"*ST"提示退市风险、设立专门的"退市整理板";而更重要的一项则是,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龚滔绘
对于创业板退市问题,新时代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冯文锁说,由于创业板设立时间短,目前没有历史遗留问题和包袱,设立直接退市制度,实际上不涉及对现有市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但尽管从创业板开设之日起就在说直接退市,而至今未见行动,还处于“光说不练”阶段,但从证监会此次表态来看,在推进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上将进入操作阶段,这次可能要动真格了。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推出两年多来稳步发展壮大,总体运行平稳,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和其他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已初步显现。而现行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在创业板设立之初比照主板退市制度制定的,从目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创业板长远建设的需要看,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十分必要。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创业板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创业板市场参与者风险意识,培育理性投资文化,同时也将对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完善发挥探索示范作用。
上周五,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将尽快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将创业板推向了风口浪尖,其业绩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重仓绩差创业板公司的基金们,也令投资者心存忐忑。
中新网11月28日电深交所今日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关于该方案答记者问时表示,创业板公司将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而是另采取配套措施,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
成立已 2 年的中国创业板市场未来将更加进退有制,深交所 28 日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中国创业板的两个新退市条件:即连续 36 个月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3 次的、或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每股面值的创业板公司,其股票必须终止上市。同时,取消“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将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部副主任李量和深圳证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日前在“中关村科技金融高峰对话”的演讲中,同时谈到了创业板的话题,提出要在创业板市场推出快速退市制度。李量还提出,在未来对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制度框架中,要建立强制退市的刚性制度。虽然他未就此作出进一步的阐述,但结合以前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官员的表态,可以明确的是,一旦公司触及退市条件,交易所就有权将其退市,而不再是像主板市场上那样以ST等形式给予预警。
如今,在各方的期许和推动下,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再度吹响自我完善的号角,而创业板便是吹响这一号角的先锋。昨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公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这意味着,呼吁已久的创业板退市改革制度即将拉开帷幕。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率先在创业板实行退市制度,可避免创业板暴炒壳资源,同时为主板长期存在的"退而不退"的问题提供了借鉴的方法与经验。
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据了解,深交所将在吸收有关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并正式对外发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将开始着手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根据方案的有关内容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的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完成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实施。
新浪财经讯 11月28日消息,深交所今日发布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对新浪财经表示,退市制度对解决股市三高问题,不能起到任何作用,还需采取其他方式。
深交所28日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就此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还需要很强的执行机制,能够监管创业公司,约束上市企业以及投资者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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