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今日提高 小微企业受益 @ 2011-11-01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增值税 营业税起征点 财政
概念: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修订后的细则从11月1日起施行。分析人士表示,此举旨在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减轻小微企业税负。
财政部宣布,明天(11月1日)起将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上调,以减轻小企业的税赋负担。其中,营业税起征点上调至月营业额为5,000-20,000元,原起征点为1,000-5,000元。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将上调至月销售额5,000-20,000元,原起征点为2,000-5,000元。
财政部信息显示,中小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已经于2002年起提高过,一是将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600元-2000元提高到2000元-5000元;将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将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由每次(日)销售额50元-80元提高到每次(日)150元-200元。二是将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幅度由月销售额200元-800元提高到1000元-5000元;将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50元提高到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而对于财政上的支持,李志浩认为,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显然最具吸引力,但起征点上调涉及企业运营成本中物价上涨、生产资料、交通运输等多方面因素,以及税务部门所能接受的税收减少数额,要经过多方因素的权衡之后才能确定最终的上调额度。
昨日,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营业税修改内容来看,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调整为:(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而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调整为:(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会议强调,小型微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城乡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场化、商业化原则推动金融与财税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做专、做精、做强。要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和金融服务创新,实施差异化的货币信贷和金融监管政策,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多渠道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委托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表外融资业务,积极推动小型企业上市融资。要加强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建设,设立金融服务专门机构、专营机构,强化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财税扶持力度,积极开展财政贴息,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延长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并扩大范围。要加强风险防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要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推动,结合实际抓好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全省小型微型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易发投资 | 首页 |  登录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