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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投证券:或将倒逼市场进一步扩容 @ 2011-10-22T1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地方
概念:
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继去年6月国务院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对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之后,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与高企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及对其风险的浓重担忧情绪不无关系。
长远来看,地方政府自主发债是大势所趋,自行发债只是这一趋势中的过渡;但过渡阶段所带来的新问题正是实现地方政府自主发债必须解决的。一方面,在自行发债机制下,地方债信用评级会低于中央代发模式下的信用等级,融资成本增加在所难免。这可能导致东部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发债相对容易;西部地区财政基础薄弱,发债困难,进一步加剧地区差距。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成为发债主体,中央政府可能不再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担保。因此,如何约束地方政府按要求履行偿债义务,控制地方债违约风险,是自行发债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最大阻碍。
去年3月,广东省第一次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当时有媒体质疑公布的信息太过简略,外界关注的地方债务问题更是没有涉及。冯海波表示,地方政府实际上一直以包括地方融资平台在内的各种方式发债,放开地方政府发债是迟早的事情,继续限制地方发债并没有什么意义。在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限制地方政府发债不过是关门开窗的事情。现在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意味着将原来并不透明的地方债务纳入到财政预算,将其公开化。
财政部上周发布公告称,在本月17日和24日分别进行地方债券招标,两期债券合计335亿元。这两期发行完毕之后,今年财政部八期总计代发1771亿元地方债券。加上试点省份的229亿,总额已达到了国务院确定的今年地方债券规模2000亿元。
流传多时的“广东、浙江等地年内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消息,终于在昨天下午得到证实。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还制定并同时公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
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破题,含义颇深。首先,发行主体略有差别,由中央政府代发转变为地方政府自行发行,试点地区不再由财政部统一代发。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国家财政管理思路重要转变,意在缓解地方财政吃紧,拓展市场化、规范化的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地方融资平台集中到付风险。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此次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无疑将更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地方政府发债要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随着试点的逐渐推开,还应有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例如规定地方债的用途是什么,如何监管等。
如今地方政府可以自行发行债券,南京一地产研究机构负责人表示,如果地方债券试点顺利的话,地方政府将从土地财政的泥淖中逐步解放出来。
鲁政委表示,随着部分违约事件的爆发,市场越来越担忧地方融资平台违约风险。而银监会已要求银行“对于到期的平台贷款本息,一律不得展期和以各种方式借新还旧”,这又进一步断绝了不少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和对旧债延期的方式来缓解偿债压力,地方政府和地方融资平台的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增大。我国当前的地方债务问题,不是偿债能力不足而主要是集中到期造成的流动性不足问题。今年集中到期偿还的债务达2万多亿元,为了解决债务集中到期的问题,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增加其流动性,将大大缓解地方融资平台风险。
2011年,为探索地方政府融资新渠道、培育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国务院决定开展地方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自行组织发行本省政府债券,并直接向投资者偿还债券本金和按期支付利息的举债融资机制。
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省地方政府今年内可实施自行发债试点。这是财政部昨日发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透露出来的信息。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这一方面说明年内地方偿债压力的确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债风险已大降。据公开资料,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稍早前指出,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不留,全额用于市、县,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
    财政部20日消息,上海、浙江、广东、深圳获准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由于此前地方债一直由财政部代发,隐含中央政府信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意味着主体信用完全为地方政府信用,这是地方债务问题适当的解决方案。放在当前宏观经济背景下,既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业界“多动财政,少动货币”的预判,也强化市场对政策将定向宽松的预期。
国家财政部昨日宣布广东、浙江、上海、深圳市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债券期限分3年和5年。分析认为, 地方债券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收支的透明度, 充分调动社会投资参与到地方建设项目,从而减少了财政单向投入负担。此外,对于目前中国地方债务问题,有银行业分析人士表示整体债务风险可控。
在财政部昨公布的《二○一一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中,规定上述四省市发债规模须由国务院批准,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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