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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发债试点破冰 五大问题释疑 @ 2011-10-22T0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地方 自行发债
概念:
这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自行发债是指试点省(市)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债机制。2011年试点省(市)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此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一研究人员就表示,“自行发债造成的融资成本增加,可能导致东部地方财政状况良好,发债相对容易;西部地区财政基础薄弱,发债困难,进一步加剧地区差距。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成为发债主体,中央政府可能不再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担保。因此,如何约束地方政府按要求履行偿债义务,控制地方债违约风险,是自行发债面临的最大问题,也是地方政府自主发债的最大阻碍。”但在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看来,试点自行发债则可以变堵为疏,规范地方政府的财权,使其和事权相顺应;让地方政府阳光融资,减少隐形债务。
据新华社10月20日报导,记者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同时,为加强对2011年自行发债试点工作的指导,规范自行发债行为,国务院同时制定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
在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两年后,今年年初,财政部开始研究考虑“让地方自行发债”,此时上海市向财政部申请发债额度的同时,也申请了2011年自行发债的试点。
2010年,广东省和深圳市通过中央财政代发地方债的收入分别为69亿元和22亿元,而两地的财政收入分别达到了11842亿元和3506.8亿元,地方债仅占到两地财政收入很小一部分。“目前城投债的主要问题在于运作的不透明,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有助于促进地方发债的透明化,这对于促进财政公开透明有一定意义。”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冯海波表示。
大陆财政部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知名经济学家、北师大教授钟伟表示,地方政府自行发行债券,将减少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为房地产调控的长期化制造条件。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对地产股是利空,对银行股则可以利多解读。
传闻中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计划终于尘埃落定。据中国财政部昨 (20) 日下发通知,国务院已批准相关试点计划,允许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成为内地首批获自行发债试点权的地区。同时,为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财政部制定《2011 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作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此次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破题,含义颇深。首先,发行主体略有差别,由中央政府代发转变为地方政府自行发行,试点地区不再由财政部统一代发。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是国家财政管理思路重要转变,意在缓解地方财政吃紧,拓展市场化、规范化的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地方融资平台集中到付风险。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指出,此次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无疑将更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但地方政府发债要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随着试点的逐渐推开,还应有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例如规定地方债的用途是什么,如何监管等。
流传多时的“广东、浙江等地年内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消息,终于在昨天下午得到证实。据财政部网站消息:“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财政部还制定并同时公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
财政部正式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个省市开展地方自行发债试点,2011年广东省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69亿元。
国务院批准沪浙穗深圳等四地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
中国财政部网站20日发布,中国国务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与深圳市今年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说明中国希望为地方开拓更多筹资管道,并提高地方债的透明度。
据了解,财政部预算地方债务处已从2008年开始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动态跟踪、季度汇总累计等办法将一部分地方政府债务规范了起来。2011年审计部门也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摸底。在地方债务规模和结构等都逐渐清晰起来的背景下,财政部允许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有了加速推出的基础。
据羊城晚报10月21日报导,记者获悉,在今年年初深圳市公布的2011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中,深圳市计划今年发行22亿元地方债券解决资金缺口,建设教育等民生重点项目。此次深圳获批自行发债试点,可能意味着发债规模会是22亿元。据了解,这是深圳连续第三年发行地方债券,此前,2009年、2010年财政部核定深圳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分别为24亿元和22亿元。
经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省地方政府今年内可实施自行发债试点。这是财政部昨日发布的《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透露出来的信息。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这一方面说明年内地方偿债压力的确大,另一方面也暗示城投债风险已大降。据公开资料,浙江省财政厅厅长钱巨炎稍早前指出,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不留,全额用于市、县,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
酝酿已久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终于拍板定案,大陆财政部昨日公告,国务院已批准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与深圳市4地试点开办自行发债。由于大陆地方融资平台今、明年遭遇偿债高峰期,偿债额高达4.5兆元(人民币,下同),且偿还本息周期临近,因此地方自行发债将为清理地方贷款提供新的解决途径。
据了解,从中央代发到试点地方自行发债,更多的强调了地方政府还本付息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成为地方政府债券的真正债务人,各省(市)财政厅将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并向投资者偿还到期本金和按期支付利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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