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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盘违规销售涉刑事化 @ 2011-10-11T05: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销售 一手楼 规管一手 立法
概念:
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委员会向运输及房屋局提交报告,建议若发展商在推售一手楼时发放虚假或误导资讯,必须负上刑事责任,最多可监禁七年, 罚款500万元;受法例规管的高层人员,包括发展商的董事、经理及秘书等。运输及房屋局表示会展开公众谘询,收集民意后便启动立法程序,期望在本立法年度内提交法例草议及完成立法工作;在筹备工作完成后,再需要一年时间成立相关执法机构,法例便可正式生效。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立法规管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督导委员会(督导委员会)经过近一年的讨论,初步归纳出几项有关立法规管新盘销售的建议,当中最辣的一招,建议当发展商等向公众发放虚假资料或误导买家,将被列作刑事罪行。地产建设商会昨日就有关建议回应指,原则上同意立法规管新盘销售,但希望不要阻碍卖楼,亦强调执行细节及罚则有待商榷。
问及政府有意加强规管一手楼销售,新世界发展董事总经理郑家纯表示原则上欢迎将销售手法规范化,但叮嘱政府要考虑清楚立法细节,尤其因其涉及刑事,例如那时是公司负责,那时是个人负责、是谁负责等。(邓宗弘摄)
“天价成交挞订收场”、“豪宅货不对办”,本港一手楼销售缺乏监管受人诟病。目前主要的规管机构地产建设商会,又有“自己友管自己友”之嫌,市民买楼受骗总有“有冤无路诉”之叹。此次运房局将一手楼销售规管刑事化,的确可进一步保障消费者。不过,由于立法程序仍然需时,条例仍有不少变数,能否堵塞漏洞仍需时间观察。
“立法规管一手住宅销售督导委员会”已接近完成检讨工作,稍后在召开最后一至两次会议后,将交由香港运输及房屋局草拟建议的规管一手楼销售文件。据了解,督导委员会所提出的一系列建议,一旦获得立法会通过,除了加强对发展商的规管外,亦会确保向消费者发放的物业销售信息准确,因此委员会已建议要求发展商日后在推出楼盘时,须委任一家至数家指定的地产代理公司,作为楼盘的销售代理。
【明报专讯】现在不少楼盘开售前都会“提早收票”,地产代理等更会不断传出收到大量入票,入票量亦多于销售量,惹来托市嫌疑。立法会规管一手住宅销售委员会委员李永达建议,政府日后应禁止提早收票,以免发展商藉此误导公众。地产建设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梁志坚认为建议对发展商无影响,反担心措施“打烂经纪饭碗”。有地产经纪则认为禁止提早入票影响轻微。
香港地产建设商会执行委员会主席梁志坚表示,该会不反对港府就一手楼销售规管建议作出咨询和立法,但政府应就细节作出界定。对于报道指,违例的经纪及发展商或遭检控及判监七年,梁氏指,目前未知悉有关内容,只表示该会要求政府交待条例内容及罚则,包括有关灰色地带、广告失实及销售错失等细节,并指有关罚则不只限前线人员,若发展商的管理层出错,均需要被罚。冀望有关规管可做到对市场公平及公正。他预期,有关草案于......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昨日表示,赞成立法将有关开发商售楼弄虚作假的行为刑事化。但有地产代理人则对此表示反对,甚至预期在最坏的情况下代理商不会再染指一手楼盘的销售。香港地产建设商会则重申不反对有关立法,但强调希望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吕锦明)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表示,支持本港一手楼销售规管立法,相信可令市民对一手楼销售程序有更清晰理解,增加新盘消息的透明度,以及保障市民在置业时能得到全面的楼盘资讯。惟由于该法例将长远影响地产发展商及地产代理行业,故建议政府应以审慎认真态度处理。该会就此成立专责小组就下月督导委员会提交建议,并认为刑责有阻吓作用,惟刑责轻重及定义将成关键。另外有关开盘前是否禁止收票仍有待商榷,该会将综合...... 请在这里发表您个人看法,发言时请遵守法纪注意文明。
消息指,香港政府将立法进一步收紧一手楼的销售规管,若有严重误导或虚假陈述销售,相关公司的董事及管理层须负刑责,最高将判监7年。相关建议料下月提交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考虑,再以白纸草案方式,咨询公众。
RICS支持本港立法规管一手楼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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