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01795.HK - 公司概览 |
集团主席 |
薛士东 |
发行股本(股) |
600,000,000 |
面值币种 |
港元 |
股票面值 |
0.01 |
行业分类 |
纺织及制衣 |
公司业务 |
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加工及销售纺织面料产品。 全年业绩: 于往绩期间,集团的收益由2017年的约人民币661.7百万元增至2018年的约人民币861.5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2019年的约人民币866.7百万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14.4%,而集团的纯利由2017年的约人民币30.6百万元增至2018年的约人民币49.1百万元,并进一步增至2019年的约人民币52.7百万元,复合年增长率约为31.3%。 业务回顾 集团主要从事设计、加工及销售纺织面料产品。集团亦仅提供加工服务。集团的纺织面料产品可分为两大类,即(i)平纹布;及(ii)灯芯绒面料。集团的纺织面料产品有各种各样的颜色、图案、纹理及功能。集团主要向服装制造商及贸易公司销售集团的纺织面料产品。据集团所知,于往绩期间,集团的大部分(如非所有)纺织面料产品都被集团的客户买去进一步加工,为服装品牌运营商(部分为国际或国内品牌运营商,如优衣库及森马)提供成品服装。于往绩期间,集团的纺织面料产品主要在中国、日本及亚洲若干其他市场(例如台湾、越南、孟加拉国及印尼)销售或分销。 集团的历史可追溯到2011年于香港注册成立亚东(香港)。自2011年起,集团从事纺织面料产品的销售,直至2014年扩大业务,透过亚东(常州)(于2014年于中国成立)开展纺织面料产品设计及加工。 集团的生产设施位于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根据益普索报告,江苏省为中国纺织染色及整理行业的五大产业群之一,在中国印染面料生产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于2019年,江苏省占中国印染面料产量总额的约13.8%。 集团的业务模式及营运 集团的业务模式建基于提供高质量、及时及可靠服务、满足客户的期望并持续提高客户的满意度以及保持环保制造流程的核心价值。集团遵循“以客户为导向”的原则,响应客户的特定产品要求。集团亦主动为客户设计、开发及提供集团自主设计和自行开发的纺织面料。若干服装品牌运营商可直接与集团联系,以采购具有特定属性的纺织面料。同样,集团可能会向服装品牌运营商展示集团自主设计及自行开发的纺织面料,供彼等考虑以满足不断变化的时尚潮流及纺织面料更多种类及功能的需求。于往绩期间,集团亦提供加工服务。 于往绩期间,集团的产量分别约为41.4百万米、41.5百万米、43.6百万米及9.95百万米,使用率分别约为98.4%、98.6%、103.5%及70.7%。 集团的客户 于往绩期间,购买集团纺织面料产品的客户主要包括服装制造商及贸易公司。就集团提供的合理加工服务而言,集团的客户主要为纺织品制造商及贸易公司。集团已与主要客户建立稳定关系。就集团于往绩期间的五大客户而言,集团已向彼等提供产品达二至五年。于往绩期间,来自最大客户的收益占比分别约为11.9%、14.5%、9.9%及12.8%,而来自五大客户的收益占比分别约为41.3%、38.6%、38.1%及43.3%。 集团已与若干国际或国内知名服装品牌运营商(如优衣库及森马)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集团自2014年起与优衣库以及自2015年起与森马建立长期业务关系,并被优衣库评为其受信赖业务合伙人之一。集团的部分客户(包括主要客户)为服装品牌运营商的指定服装制造商或指定贸易公司,彼等按有关服装品牌运营商的指示向集团采购原材料。据董事所深知,于往绩期间,12名、14名、14名及15名客户均为服装制造商或优衣库的采购代理,且于往绩期间,该等客户贡献的收益分别约为人民币204.8百万元、人民币316.3百万元、人民币314.6百万元及人民币64.7百万元,分别占集团总收益的约31.0%、36.7%、36.3%及38.9%。 于往绩期间,集团向若干供应商购买坯布,彼等亦为集团的客户,集团向其提供加工服务或向彼等销售面料成品。经董事确认,集团向该等重叠的客户及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销售的产品完全独立于集团向彼等采购的材料。董事确认,各交易乃以正常商业条款于集团的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根据益普索报告,客户与供应商身份重叠被视为纺织染色及整理行业内的行业惯例之一。 集团内交易 于往绩期间,由亚东(常州)生产的一些纺织面料产品透过亚东(香港)出口至第三方海外客户。亚东(香港)主要负责招揽及结算与海外客户的销售交易。根据参考相似市场交易及采用交易净利润法进行的分析,税务顾问预计,有关转让定价不会出现任何重大所得税拨备,从转让定价角度,上述集团内交易并无重大所得税避税或逃税情况。根据税务顾问的确认及税务顾问对转让定价的分析,董事认为亚东(常州)与亚东(香港)之间的转让定价安排符合中国及香港适用的转让定价规则及规例。此外,相关中国税务部门确认其不会关注亚东(常州)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提交的关联方交易税项备案,亚东(常州)于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就关联方交易遭受罚款的风险甚微。 供应商及分包商 生产流程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两大类,即(i)坯布;及(ii)纺织染料及添加剂,如着色剂及染色助剂。集团自中国当地供应商购买原材料。就集团于往绩期间的五大供应商而言,集团已向彼等采购材料达约一至五年。于往绩期间,向最大供应商进行的采购分别占总采购量的约32.1%、23.6%、19.7%及26.8%,而向五大供应商进行的采购分别占总采购量的约64.2%、66.0%、62.1%及79.9%。集团的主要原材料可从许多当地供应商采购,集团的每种原材料均有超过一家供应商,以减少对任何单一供应商的依赖。集团于往绩期间并未遭遇原材料供应任何重大延迟或短缺。 集团偶尔会将若干生产流程外包予第三方分包商,尤其是当(i)集团无有关流程所需的设备及╱或技术(如涂层);及╱或(ii)所收到的采购订单数量超出集团产能及╱或所收到的采购订单必须于短时间内完成时。于往绩期间,集团分别共委聘31名、33名、29名及15名第三方分包商为集团提供纺织加工服务及纺织染色服务。于往绩期间,集团的分包成本分别约为人民币18.8百万元、人民币35.3百万元、人民币29.3百万元及人民币2.7百万元,分别占总销售成本的约3.2%、4.7%、4.0%及1.9%。 业务展望: 集团拟实施以下业务策略,以巩固市场地位及维持市场竞争力:(i)扩大及提高产能;(ii)扩大产品范围至针织面料;(iii)拓展至欧洲及美国市场,拓宽中国客户基础;(iv)继续投入资源,以加强产品开发能力;及(v)聘用更多富有经验人员。 |
资料来源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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