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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不承认BNO 积金局指持BNO签证不可提早领MPF @ 2021-03-10T2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提早 签证 积金局
概念:可提早取 , 签证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
本报今日(10日)报道,多间强积金受托人表示接受BNO签证及其他证明文件,按既定程序处理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积金局发言人于周一(8日)回覆本报时指,“据积金局了解,强积金受托人在批核 以永久性地离港为由而提早提取强积金的申请时,会整体考虑相关事实和资料,包括BNO签证,如有需要,受托人亦可能会就个别情况向申索人要求提供额外资料”。
自从英国政府推出“5+1”的BNO居英签证后,不少港人申请签证移民当地。据本地传媒报道,宏利发出内部指引,指接纳BNO居英签证为提早提取强积金的文件。但积金局下午发声明指,不接受计划成员以BNO或相关签证为由,提早领取强积金。
早前有港人以LOTR(LEAVE OUTSIDE THE RULES)方式提前到英国居留,欲取回强积金被拒;惟今年1月底英国正式开放BNO签证服务后,有部份强积金受托人公司“开绿灯”,其中宏利向本报证实,上月底已发出新指引,厘清BNO签证获接纳为申索永久离港、并提早提取强积金的证明文件,但需视乎当时移民政策。积金局发言人回覆指,受托人担当把关角色,会整体考虑相关事实和资料,当中包括BNO签证。
率先为BNO签证申请提取强积金开“绿灯”据报系宏利,宏利新指引将永久离港申索情况除了到内地居住、持家庭、配偶签证及居留许可签,并增加到英国居留的BNO签证。不过积金局已发出声明,指政府已表明不承认BNO护照为有效旅行证件及身份证明,因此计划成员不能依赖BNO护照或其相关签证作为申请提早提取强积金的证据,并强调受托人执行强积金计划行政工作时,有责任依香港法例行事,即系正式为以BNO签证提取强积金落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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