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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众议院通过法案或会阻止中国企业在美上市 @ 2020-12-04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通过 法案 外国公司问责法
概念:在美上市中企 , 美国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
美国众议院当地时间周三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议案于今年5月于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众议院通过后,只待经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后即能生效。不少分析认为,法案可能阻止一些中资企业在美国交易所挂牌上市。
美国众议院下(12)月3日将进行《外国公司问责法》表决,该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需证明不受外国政府控制。该法案被视为针对在美国的中国企业。如果该法顺利表决通过,阿里巴巴集团、百度等中国企业可能都将退出美国股票市场。
美国众议院将于当地时间12月2日就“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第945条)进行表决,该法案要求赴美上市企业需证明不受外国政府控制等,被视为剑指中概股。外媒报导,在美国两党对该法案已形成共识的前提下料将顺利通过,未来中资企业想在美国上市又多了一道紧箍咒。
美国众议院全票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规定,如果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通过公开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审计要求,将会被强制退市。虽然法案中未有明确提及,但外界认为相关法案是针对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
美国国会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 阻止中企美国上市法案 雷声小雨点更小
美国众议院在当地时间周三将表决《外国公司问责法》,预期将顺利通过,届时将严格限制中国公司在美国交易所上巿。 美拟制裁89间军方关联中企,详情即睇【下一页】 相关法案由民主和共和两党参议员共同提出,据外
美国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一旦美国总统签署后,在美国上市的中资企业,连续三年没把审计文件送交美国监管部门,将面临下市命运,目前约有300间中资企业,在美国挂牌,市值超过2兆美元,如果这些企业无法符合规范,真的被迫下市,可能会转回香港上市。
美国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由于法案早已获参议院通过,只待总统特朗普大笔一挥,中美金融战就迈入新台阶。市场普遍认为,法案旨在阻止不合规的中国企业在美上市,是继特朗普政府要求联邦政府退休金不得投资中国股票后,又一针对中企的举措。理论上,若然中概股被美国赶绝下退市,大可改赴其他境外市场,香港可望受惠。惟实际上,中美金融战下,美国岂会留下逃生门?须提防下一步是剑指香港金融中心地位!
小米亦会受到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法案影响,该法案将于当地时间12月2日(最早香港2日晚)在美国众议院进行表决。这项针对在美中概股的法案于今年5月获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这次将不会对草案内容进行任何修订,须得三分二投票后,由总统签署即可成为法律。据外媒报道,此议程的推进速度较快,显示法案获得民主及共和两党的支持,料法案将顺利通过。
12:12 突发!美国众议院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矛头直指中国?连续3年不达标将退市!中概股跳水,影响多大? 美国众议院于当地时间12月2日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该法案被指限制中概股上市,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后,将送交白宫待总统签署立法生效。 2020-12-03
另外,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公司是否由外国政府持有或控制,并合乎美国法规,否则将被除牌。摩根资产管理亚洲首席市场策略师许长泰指出,私人公司在当地交投相对较大,应较愿意满足监管要求,而国企未必愿意跟从,估计法案会令更多企业考虑来港第二上市。第一上海首席策略师叶尚志则认为,《外国公司问责法》有机会加速中概股回流香港,目前约有10间中国企业在美国回流香港第二上市,预料会陆续有来。(记者 吴天淇)
美国众议院于2日(美国时间)表决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这项法案虽是规范外国公司,但却被评论为针对大陆企业,中国大陆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也表示反对美方这种将证券监管“政治化”的做法。对此,淡江大学荣誉教授陈一新今(3日)于《FOCUS午间新闻》中,接受主持人黄星桦线上访问表示,“今年五月时,川普就已于备忘录上推动此法案,也先后经由参众议院表决通过,只要川普签署就能生效。若公司背景与中国大陆军方、研究单位有关,美方就可要求其下市。再加上这并非最后一招,美国很有可能正在规划其他的问责法,包括若该涉及陆方政府的公司,并非上市公司,会被禁止在美国经营,或是不准美国民众投资,这样的法律,恐怕会让中国大陆吃不完兜着走。”
美国众议院在周三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外国公司连续三年未通过PCAOB的审计要求,将被禁止在美国任何交易所上市。问到法案对中企的影响,许长泰指,私人企业中概股在美成交量相对大,相信这些公司愿意在信息披露上满足当地监管,同时,未来仍会有更多公司在香港作第二上市,或在内地上市,以作为“PLAN B”或扩阔投资者基础。
12月3日,美国众议院一致通过了《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规定:如果某家外国在美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不能被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检视,则该公司须披露它是否为外国政府所有或控制;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视某家外国在美上市公司的会计师,该公司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
庞溟表示,《外国公司问责法案》仍需经美国总统签署同意后才能成为法律,目前尚未得到参众两院一致通过,说明美国国会中两党共识是向中国施加更多压力,值得引起警惕。但已是大概率事件,中概股在一段时间内将围绕此类争端与监管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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