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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暗示警方无按合作机制要求协助调查壹传媒案件 @ 2020-09-13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警方 壹传媒股价 证监会 调查
概念:协助警方调查 , 壹传媒股价操控
警方 8 月以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动用 200 警力搜查壹传媒大楼,拘捕壹传媒主席黎智英等人,事后网民表示要购入壹传媒(0282)股份以示支持,股价 3 日内一度急升逾 20 倍。警方昨日(10 日)拘捕 14 男 1 女,指控他们涉嫌串谋诈骗及“洗黑钱”,但警方表示不知道证监会有否调查今次事件。证监会今日(11日)发声明,指就市场失当行为的罪行展开调查,通常牵涉复杂法律及证据问题,并且有需要取得有关证券市场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资者行为的专家评估,因此已准备好回应警方的协助要求。
被问及警方行动前有无与证监会沟通,钟咏敏称警方与证监会属两个独立部门,不知道对方有无展开调查,不便评论。证监会表示对事件不予置评。
警方毒品调查科周四召开记者会交代案情时,多次被记者问到为何案件非由证监会调查,均未有正面回应,当时毒品调查科总警司钟咏敏仅称,根据被捕人的职业和年龄,令人怀疑资金来源,故循洗黑钱方向调查,调查过程中怀疑被捕人干犯串谋欺诈罪行。她又表示,同一宗案件会牵涉不同违法行为以及不同执法或监管机关,各机构会秉承互不干预的原则,故她不知道证监会有否作出调查。
警方毒品调查科财富调查组今日拘捕 15 人,指他们涉嫌串谋行骗及洗黑钱,涉利用通讯软件协议买卖壹传媒股票,操控股价获利(见另一篇报道)。熟识证券业监管的执业律师任建峰指出,先撇开政治不谈,壹传媒股价自创办人黎智英被捕之后,上月 10 日至 13 日间有异动,不能排除有人混水摸鱼“造市”。但他指出,证监会在调查操纵股价的案件有更大权力,甚至可强迫受查人会面回应问题,警方则未有相同的权力,他质疑警方在调查初段已高调拘捕会“打草惊蛇”。
证监会发声明:会配合警方调查有人涉操控壹传媒股价
证监会晚上发出声明,指由于调查仍在进行,不适合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证监会已准备好回应警务处就《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的任何罪行而提出的协助要求。 证监会指,根据警方与证监会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承诺就有关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的罪案或违法活动,尽量互相协调和合作,如接获警务处提出请求,证监会一般会运用监督、监管或调查权力,取得相关资料,以便作出回应;如有关请求牵涉证监会及警务处均有司法管辖权的潜在罪行,例如洗钱,证监会会将相关资料交给警务处;就市场失当行为的罪行,例如虚假交易而展开的调查,通常牵涉复杂的法律及证据问题,有需要取得专家评估。
据警方交代,被捕的 15 人在 8 月 10 日至 12 日内,合共进行过 13,200 次壹传媒股份买卖,涉及 16.9 亿股,占 3 日股份成交量 23.8%。15 人合共获利逾 3,870 万元,其中一人获利 2,500 多万元。警方又指,有年长投资者因为今次事件,损失超过 100 万元,警方亦收到有关今次事件的投诉,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会继续追查资金来源和去向。警方表示不知道证监会有否调查今次事件,又指拘捕行动并非针对壹传媒。
证监会上述内容,明显与警方昨日的言论不一。毒品调查科总警司钟咏敏昨日多次表示会与不同监管机构互相合作,但又互不干预,“不会知道大家做的事情”,故不评论证监会的工作。对于有没有与证监会合作,她指一同事件会有不同监管机构合作,不知道证监会有没有就事件展开调查;以往证监会曾与警方合作,问到今次有没有就事件沟通时,钟咏敏就指不方便透露。
警方不按常理代证监会调查涉嫌造市,另一律师任建峰则质疑警方今次调查策略,因调查初期便高调公布案件,或阻碍查案进度,而且若由证监会调查或更合适,“被捕者有权利保持缄默同请律师,但证监系有权叫任何人会面,所有被会面者都没有权保持缄默要答问题”。虽然被会面者可有权请将有关口供不作呈堂证供,但至少证监可交由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作民事索偿,或再交由警方作进一步调查。他续称,“但现在已经通天,打草惊蛇,答你问题都会审慎回答。”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殷考玲)警方毒品调查科前日拘捕15人,涉嫌透过社交媒体群组串谋诈骗和洗黑钱,操纵壹传媒股价获利事件。市场有声音质疑,涉及股价操纵行为为何不是由证监会进行调查。证监会昨日发表声明指,某些疑似罪案或失当行为同属警务处及证监会的职能范围,而警务处与证监会签有谅解备忘录,双方会就有关金融市场的罪案或违法活动,尽量互相协调和合作,而证监会已准备好回应警务处相关协助要求。证监会在声明中指出,警务处正就涉嫌串谋诈骗和洗钱以及壹传媒股份的潜在虚假交易进行调查。虚假交易是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市场失当行为条文下的罪行。由于证监会作为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对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行为负有调查及执法的责任,基于公众利益,该会认为需就有关事宜厘清立场。
警方指,相关事件涉及不同的违法行为。警方强调这次有关股份交易的调查不是针对壹传媒,又拒评证监会相关行动,称各个组织互不干预。证监会发言人亦拒绝就是次逮捕发表评论。
邓:今次由警方出手调查,要视乎投诉人去那个部门投诉,因为过往一些造市案件,可能源自于廉署或商罪科调查也不出奇,因为造市是一个过程,当中除可能涉虚假交易,也可能涉及诈骗或洗黑钱等其他罪名,故由证监会以外部门采取行动亦未必是罕有。
一般而言,造市案会由证监会援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95条“虚假交易罪行”调查,当中不时会邀请廉署合作。以2008年轰动金融界的“窝轮天王”造市案为例,里昂(已改名中信里昂)前交易员吴镇涛涉于2005至2008年贿赂多名窝轮交易员,换取他们开出较低的买卖价,然后由相关的股票经纪加入买卖,制造大量成交,窝轮价格炒高后趁机沽售获利,最终吴镇涛等多人串谋诈骗罪成,案件就是由证监会及廉署搜证、拘捕及提告,当中警方未见介入。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月10日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警方拘捕,当日及随后数日壹传媒股价大幅异动,交投量不寻常地激增,市场人士已怀疑该股受到人为操纵,证监会亦证实已向券商索取交易资料,调查有关交易。不过事件昨由警方率先采取行动,而非证监会,立法会金融服务界议员张华峰昨认为,股市上如涉及虚假交易,属于市场失当行为,证监会将作出调查及检控,但市场失当行为的罪行构成较复杂,也较难入罪;今次警方以“洗黑钱”、“诈骗”等罪行作调查方向,入罪门槛将较低,能较快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钟咏敏还表示,这次行动香港警方没有与证监会联合行动,双方均为独立部门,警方也不会评论或跟进证监会的调查进度。
【壹传媒股价】证监会发声明 暗示警方没通知 “已准备好回应协助要求”
一般执行这类调查拘捕行动的应是证监会,如今却是警方的毒品调查科,警方此部门或许出师有名,但在记者会中似一无所知却言焉不详,令人更启疑窦。
警方周四拘捕15人涉操纵壹传媒(282)股价,过往股价操控行为,通常是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执法搜证,并出稿有关操控市场的罪行,结果今次破天荒由毒品调查科举行记者会披露案情。今次已经不是越权与否的问题,而是突显警察对股市操作唔熟扮熟,当连沽货当成沽空,同一班人围炉炒股就是罪,唔识嘅吓死,识嘅就笑死。
壹传媒 (00282)创办人黎智英上月被警方以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拘捕,同一星期壹传媒股价、成交量急增。毒品调查科总警司钟咏敏及毒品调查科警司(财富调查组)邹祥有将于下午3时半交代壹传媒炒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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