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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管流动电视不涉法律漏洞 @ 2014-03-28T0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电视 港视 何沛谦 流动 通讯局 广播 入屋
概念:通讯局何沛谦 , 港视流动电视服务
【短片】【电视风云】通讯局否认搬龙门 苏锦梁:讯号“入屋”要从紧 【电视风云】毛孟静斥政府挖空心思找法例对付港视 【电视风云】要约才算接收流动服务? 王维基:咁港视根本唔驶牌 【电视风云】维基变维“机” 何俊贤:唔系寸佢
立法会一个委员会讨论香港电视网络计划提供流动电视服务,通讯事务管理局主席何沛谦 ,并无针对个别牌照营办商,通讯局只是诠释沿用多年的电讯条例要求,不存在搬龙门,重申港视将采用的制式,可能有超过五千住户接收,或抵触法例。他强调不是偏袒现有电视台,但认同科技发展很快,电讯条例及广播条例或许变得模糊,社会未来可聚焦讨论。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讨论有关香港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拟提供流动电视服务的事宜。通讯局主席何沛谦表示,按照《通讯条例》,即使流动装置接收到免费电视机构节目内容,只要不是电视台“邀约”观众达成协议,也不算违法。
香港电视网络主席王维基今早在立法会上,首度与通讯局、通讯办及商务及经济局局长苏锦梁就流动电视同场对质。对于无线电视及亚洲电视被指无牌提供流动电视服务,通讯局主席何沛谦表示,即使无线及亚洲的讯号可在户外接收,但根据《电讯条例》,提供流动广播服务是有特定定义,两间免费电视台没有“要约”客户流动接收,即没有与观众协议或合约安排去接收,故并没有触犯法例。王维基反驳,指免费电视台从来不需要直接与观众协议,观众也可接收其讯号,吁通讯局勿意气用事去解说,“如果通讯局讲法成立,咁我哋港视唔需要牌照啦,我哋都冇要约,冇同观众签约”。
港视早前被通讯办质疑将流动电视“入屋”违反广播条例,港视主席王维基强调,法律意见认为他们无问题,但问题是港视第一个基站也无法兴建,被通讯办“卡住”。
【电视风云】通讯局何沛谦否认针对港视,苏锦梁称入屋广播要从紧
港视主席王维基早前进行测试,发现移动地点可清楚接收2个免费电视节目,质疑2台提供流动电视,但政府则掩耳盗铃不执法。
港视主席王维基说,如果通讯局法律观点成立,港视也毋须领流动电视牌照,因为港视也无“要约”客户。他又说,港视申请兴建基站,被通讯办“卡住”。
立法一个小组委员会早上召开特别会议,讨论港视拟提供流动电视服务。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政府没有限制流动电视发展,他又表示,不入屋广播可从宽,但入屋广播要从紧。
政府此前表示,港视网络计划改用与两间免费电视台数码地面电视一样的传输制式,传送流动电视节目,客观结果是令接收的观众数目,大有可能超过条例的限制,故需先申领《广播条例》的相关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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