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点

中石化青岛爆燃陆企和政府需负责 @ 2014-01-09T1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青岛 事故 安监总局
概念: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 石化1122特大事故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刘燕)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和2014年重点工作等方面情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回应了记者有关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的提问。黄毅介绍,这起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输油管路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变薄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所挥发的油气与暗渠当中的空气混合形成易燃易爆的气体,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集聚,现场处置人员使用不防爆的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进行钻孔粉碎,产生撞击火花,引爆了暗渠的油气。由于原油泄漏之后到爆炸八个多小时期间,泄漏的原油已经形成的混合气体受排水倒灌的影响,在排水暗渠当中急剧蔓延、扩散,从而导致在大范围内连续发生爆炸。
《经济通通讯社9日专讯》国家安监总局公布,青岛中石化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由于原油泄漏后到爆炸七个多小时期间,泄漏原油形成的混合气体受排水倒灌影响,在排水暗渠中急剧蔓延、扩散,导致大范围内连续爆炸。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人民币。
(原标题:安监总局:青岛燃爆事故暴露应急处置不力等四问题)
安监总局:青岛中石化特大事故为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5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日(9日)指,去年11月山东青岛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认定为责任事故,企业和政府也有责任。事故造成62人丧生,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人民币,下同)。有关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近日即将结案。
安监总局:青岛燃爆事故暴露应急处置不力等四问题
安监总局:青岛中石化事故暴露规划不合理等四问题
【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我听您介绍去年工作情况的时候提到了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情况,说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我的问题是,目前这起事故的原因有哪些结论?责任追究的情况是怎样的?调查报告是否已经形成了,何时能够向社会公布?谢谢。
记者(国新办记者会现场):新闻发言人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的记者。刚才我听您介绍去年的工作情况的时候,提到了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情况,说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那么我的问题是,目前这起事故的原因有哪些结论,然后责任追究的情况是怎样的,这个调查报告是否已经形成了,何时能够向社会公布,谢谢。
安监总局:去年央企事故较多 暴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安监总局:青岛燃爆事故暴露应急处置不力等四问题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丁栋)中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9日表示,历时一个半月,青岛“11.22”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已经结束,这起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事故调查报告已经提交,国务院正式批复之后将向社会发布,届时一连串问题都会在调查报告中找到答案。

流动版 | 完全版
论坛守则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条款 | 私隐条款 | 免责声明 |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
免责声明 : 88iv设立此一网站,旨在以最快捷的方式为公众人士提供清楚准确的最新资料,但在整理资料及编写程式时或会有无心之失。故88iv特此声明,此一网站所载的资料如有任何不确之处、遗漏或误植错字,并引致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或亏损,88iv概不负责,亦不会作出任何赔偿(不论根据侵权法、合约或其他规定亦然)。此外,88iv并不保证本网站所载的资料乃属正确无误及完整无缺,亦不担保可以及时将资料上网及内容适合有关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