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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基金互认进最后阶段张灼华:新政策创两地双赢 @ 2013-12-06T0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基金
概念:两地基金互认六方 , 中港基金互认框架达成共识
中证监:中港基金互认已达成框架
中证监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徐浩则表示,两地监管机构已就中港基金互认框架达成共识。他提到这份共识包括6个要点:一是纳入互认的基金范围;二是管理人条件,例如管理人需持有香港或内地的资产管理牌照;三是基金互认审批程序需要简化;四是管理人及托管人需遵守当地法规;五是信息披露工作需确保两地同时进行;六是对投资者的保障。
本港市场觊觎已久的中港基金互认安排已进入最后阶段,两地证监会已就产品范围、审批程序等6大范畴达成基本框架,将先以设计简单的产品为试点,但监管机构没有披露政策推出时间表,只表示将在适当时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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