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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案处罚决定正式公布四责任人终身禁入 @ 2013-11-18T08: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光大证券 事件
概念:2013年8月18日证监会 , 光大证券2013年8月16日
    根据公告披露的行政处罚书内容,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进行ETF套利交易时,因程序错误,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统以234亿元的巨量资金申购180ETF成分股,实际成交72.7亿元,这一信息为内幕信息。光大证券在8月16日下午将所持股票转换为180ETF和50ETF并卖出的行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卖出股指期货空头合约IF1309、IF1312共计6240张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行为。徐浩明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光大证券昨晚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处罚书,证监会决定没收光大证券ETF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收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5万元,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亿元。
三季报显示,受到“8·16乌龙指”事件的影响,光大证券损失惨重。光大证券期末总资产为531.34亿元,同比减少了8.95%。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 .67亿元,同比仅增长4 .41%,净利润则为5 .10亿元,同比大幅下滑了46.82%———在19家上市券商当中,仅有光大证券净利润同比出现了下滑。光大证券预计,公司“8·16事件”的负面影响还在持续,可能导致2013年度累计净利润为亏损或者与上年相比发生大幅度下降。
新华视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被罚5.23亿元】光大证券15日发布公告称,已于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8.16事件”被罚没5.23亿元。同日,证监会决定内幕交易行为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赵晓辉
【深圳商报讯】光大证券昨日晚间公告称,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光大证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作出处罚决定。根据处罚内容,光大证券共计被罚款5.23亿元,相关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等每人合计罚款60万元,同时该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光大证券因“8.16乌龙事件”被罚5.23亿元
光大证券乌龙事件被罚5.23亿元
原标题:光大证券异常交易被罚五亿元
11月15日消息一览:光大证券因8·16事件被罚5.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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