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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认收钱写假新闻 @ 2013-10-27T0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陈永洲 新快报 记者
概念:240万元 ,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
广州《新快报》昨在头版以三大字“请放人”,刊文要求跨省刑拘该报记者陈永洲的警方尽速放人。陈永洲因报导上市公司“中联重科”财务造假,遭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引起陆媒及网民震撼。大陆法界人士认为,警方做法确有争议,另据了解,中国记协已要求调查。
中国记者协会星期六(10月26日)发表声明,严厉谴责被长沙市警方跨省拘押的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涉嫌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违规行为”。
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而被长沙公安拘捕的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承认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道,并为事件道歉,并告诫其他记者要以他为诫。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被长沙警方刑事拘留。身处湖南长沙第一看守所的陈永洲向民警承认,是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先后收受中间人数十万元酬劳,同时承认十多篇报道中,仅得一篇半由自己撰写,其余都是用他人提供的文稿修改而成。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讯】大陆《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揭发上市公司中联重科内幕遭跨省刑拘,引发国际媒体的关注。《新快报》也因此在头条刊出“请放人”“再请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视的《朝闻天下》却报导称,陈永洲已经认罪,自称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失实报导,引发网民质疑。
陈永洲,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学毕业后,进入新快报社担任记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陈永洲受人指使,根据他人提供的现成材料,在未经核实、也未采访中联重科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观臆断,编造中联重科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畸形行销、销售和财务造假等问题,在新快报连续发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网络大量转载,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继《新快报》记者刘虎被北京警方抓捕后,该报另一名记者陈永洲被湖南长沙警方抓捕。知情人士称,陈永洲被抓祸起中联重科。
长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陈永洲,指他“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由于内地最近已接连拘捕多名维权人士及网络名人,加上陈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质疑当局进一步收紧社会言论。《新快报》当晚立即表态,称会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该报昨天更在头版刊出《请放人》的评论文章,称“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强调陈永洲有关中联重科的15篇报道,是该报的正常新闻报道,媒体是有职责监督问题,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职责;有关的15篇报道中仅有一处错误,就是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写成“广告费5.13亿”。
(澳门电台消息)新华社引述湖南公安机关报导,内地《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向警方承认发表大量针对中联重科的失实报导。 陈永洲现时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新华社报导,陈永洲承认自己在受人指使,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发表报导,并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报导又指,有证据显示陈永洲曾多次受贿。 陈永洲曾发表10篇有关中联重科利润虚增、利益输送的报导,亦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以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 《新快报》本周曾2度在报章头版刊登大字标题要求释放陈永洲。(郑裕华 罗晓彬)
    本网讯 现经公安机关查明,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间,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劳”,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遭长沙警方跨省刑拘案,“新快报”昨天再以头版下标“再请放人”,第二天呼吁释放陈永洲,“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陆媒以社论声援,痛斥警察滥权。中国记协昨天声明,希望湖南方面能做出有司法依据、令人信服的说明。
在加拿大居住的专栏作家李牧指出:“现代社会公共权力分立法,执法,行政,传媒,4种权力不分大小,彼此制约,也就是公知们最爱说的“权力制衡”。《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捕,该报头版发表评论(而非消息类新闻),通栏重磅‘请放人’,无论独裁还是民主,均无先例。此时此刻,《新快报》自置于所有公权包括其他媒体之上,成为超级帝王。”
7月10日、11日,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高辉在其实名认证的新浪微博上连续发布以《舆霸与打手》、《打手!阴谋,黑手,舆霸!》为题的微博,直指《新快报》及记者陈永洲,并将陈永洲的记者证及身份信息在网路上公开。
《新快报》日前连续两天在头版标题,要求湖南当局放人,指陈永洲的报道属正常职务。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亦要求释放陈永洲。
23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报》记者陈永洲,是因为,经调查,从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该报及其记者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通过其媒体平台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陈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联重科曾就此事专门派员前往新快报社进行沟通,要求其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和了解真实情况,停止捏造、污蔑和诋毁行为。但新快报社及陈永洲不顾中联重科的要求,仍然继续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新快报》也在星期三发表声明,形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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