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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伪造证件被判3年在京44套房产合法 @ 2013-09-30T09: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房姐 龚爱爱
概念: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 , 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3年
9月29日,备受关注的“房姐”龚爱爱案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央广网西安9月29日消息(记者刘黎)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中评社香港9月29日电/9月29日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上诉。至此,案件本身有了一个大概的结论,但人们心中的结却并没有解开。在检方的起诉中,没有涉及龚爱爱在北京近万平方米的房产,没有涉及得到这笔财富的资金来源。
从今年初开始,“房叔”、“房姐”、“房媳”、“房妹”以及“房爷”等“房氏”家族成员相继被曝光。除了已经被判11年半有期徒刑的“房叔”蔡彬以及刚刚受审的“房姐”龚爱爱外,其他几人所涉案件目前尚无最新进展。
法制晚报讯 (记者 温如军)今日上午,陕西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宣判后,被告人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
#央视快讯#【“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央视记者窦伟)
据专案组介绍,1月27日,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神木警方对“房姐”龚爱爱刑事拘留并展开调查。专案组在调查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的过程中,对龚爱爱购置房产情况做了了解。通过调阅购房合同、租赁协议、交易记录、银行汇款电子凭证、个人借据以及当事人陈述显示:从2005年至2012年,龚爱爱先后在北京购房44套,涉及商铺、写字楼、公寓、住宅等,购房合同总价3.9亿余元,其中按揭贷款1.59亿元。龚爱爱购房资金主要来源于参与煤炭经营收入、房屋租金、工资收入和个人借款。
核心提示: 房姐被判3年:9月29日,龚爱爱在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法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房姐”案宣判,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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