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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直击】电能拟分拆港灯上市传筹不逾390亿 @ 2013-09-29T16: 返回 新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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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有意出售百佳后,长和系再减持香港资产。电能实业(00006)昨建议分拆港灯电力,以股份合订单位形式上市(详见知识库——“商业信托不符例 催生合订证券”),集资额介乎312亿至390亿港元。电能强调,分拆并非等于撤资。
就传媒查询长和系分拆业务上市是否撤资时,电能回应指,“今次电能实业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该公司又指,分拆港灯上市的计划是一项建议 ,现阶段不作进一步评论,又同时提醒市场,有关建议不一定付诸实行,须视乎联交所之批准、市场因素、董事会之最后决定及股东特别大会之结果,细节如订价等亦未落实。
对于电能有意分拆港灯上市,恒利证券董事余君龙认为电能是从商业角度作考虑,同时近年电力致力在海外发展,以及将业务拓展至非煤发电能源业务,因此分拆港灯只属正常的商业决定,并不能以撤资角度作分析。加上现时本港市场已成熟,预料未来业务增长空间较低。至于日后当港灯分拆上市后,投资者应持有电能或是港灯,则视乎投资者采取哪种投资策略,若是寻求稳定派息,应取港灯;若是能承担风险,则可考虑电能。他又指出若投资者是希望持有派息较稳定的投资,是不应该受到联储局的息口周期,而影响其投资决定。
长和系继放售百佳超级市场业务后,再进一步减持本港资产,旗下电能实业(006)公布,计划将香港电力业务以合订证券形式上市,名为“港灯电力投资”(下称港灯)。分拆后,电能实业仅持有最多50%港灯股权,即变相将其余50%至70%股权出售。外电引述消息指出,有关股份可套现最多50亿美元(约390亿港元)。长和系发言人昨日重申:“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
新京报讯 (记者沈玮青)继此前连续抛售香港和内地资产后,华人首富李嘉诚再次有意出售香港产业。其拥有的电能实业有限公司前日发布公告称,建议通过股份合订单位形式,分拆香港电灯有限公司(港灯)在联交所主板作独立上市。有外媒称,李嘉诚预计将从该交易中套现约380亿港元。但对于“撤资”的质疑,电能实业予以否认。
电能实业(0006)表示,分拆香港电力业务上市纯粹是商业决定,并不是撤资。
过去两年,长和系资产大挪移,在中港两地累计出售资产,套现达千亿元;在海外收购的投资额亦有千亿之数(见表)。今次分拆港灯上市,是继和黄出售百佳,以及长实(0001)出售天水围嘉湖银座之后,短短3个月内再度计划出售香港资产。今年2月,长实曾计划拆售酒店雍澄轩,最终被叫停。李嘉诚连番售资产,一度被质疑是否要撤出香港,他上周会见传媒时表示,有生之年不会迁册。
针对有人质疑长和系撤资的问题,电能实业回应说:“电能实业计划分拆港灯上市之建议,纯粹是一项商业决定,不应视为撤资。”
《苹果日报》报道,10日前,常言“爱香港”的香港首富李嘉诚才表示旗下长和系绝不迁册,昨日旗下能源上市旗舰电能实业突然公布,建议将主要为港岛供电的港灯分拆上市,变相大幅减持最多70%港灯权益,套现388亿元“走人”。政界人士指,分拆港灯无疑会被外界视为李家进一步撤出香港的取态,有官员直言,消息难免对梁振英、特区政府有一定负面影响。
长和系旗下的电能实业分拆上市套现,再次惹来李嘉诚家族从香港撤资的揣测。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回应称,分拆上市属个别公司的商业决定,政府不适宜对公司或行业发展前景或商业决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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