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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考虑新闻操守及惯例无配合廉署要求 @ 2013-08-07T2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廉署
概念:商台及阳光时务搜证 , 廉署入禀高院申请命令
廉政公署今日透过律政司入禀高等法院,向法庭申请命令,就一宗有关前政协委员刘梦熊的案件,向商台和《阳光时务》杂志搜证。入禀状指,廉署要求向商台取得今年1月24日及25日于节目“在晴朗的一天出发”,主持人访问刘梦熊的录音、录影和笔记。商台表,今年5月已接到廉署的有关信件,但基于新闻同业操守及惯例而未有配合,但已知会廉署有关访问已上载至网站,有需要可自行下载。廉署申请对阳光时务杂志的命令,则涉及今年1月24日刊登的刘梦熊专访,廉署也要求取得有关文件、录音或录影资料。根据法例,报法机构若要向传媒机构搜证的话,必须得到高等法院法官的命令。案件将会排期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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