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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港府修订新界东北新发展区规划,政府及发展商可达致双赢 @ 2013-07-05T1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发展 原址换地
概念:私人发展商 , 政府修订新界东北新发展区
政府不与发展商硬撼,反映发展商能量巨大。此计若奏效,将打破数十年来新市镇发展的官商合作模式,也有可能搬动构成高地价政策的板块,但是政府因为筹码不足,严格而言还有求于发展商。
政府采用公私营合作模式,名为“原址换地”,即发展商拥有的地皮,如果被规划作私人住宅用途,发展商向政府补足地价后,达成所谓的“换地协议”,修改地契,在原址大兴土木。
他强调:“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可有效保证新发展区的基建配套和建造进度,采用先征地后拍卖不等于完全隔绝私人发展商的参与。只要地产商按照政府制定的时间表造楼售卖,且单块土地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就可以提出原址换地或修改地契用途。”
--政府将投资1,200亿港元开发以古洞北及粉岭北为新界东北新发展区,并容许发展商符合4条件下可原址换地,包括须于2016年初完成补地价,预料新发展区总共提供6万伙单位,首批可于2022年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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