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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前铁道部长受审检:受贿滥用职权追刑责 @ 2013-06-10T14: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刘志军
概念:刘志军涉受贿 ,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滥用职权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法院在审讯后举行新闻发布会,指刘志军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但审讯期间,刘志军对控方指他控罪涉及6000多万元人民币,当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刘志军自己表示不愿委托辩护人,法院征得他的同意下,指派律师为他辩护,并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综合报道)(星岛日报报道)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昨日在北京开庭审理,刘志军被控在铁道部任职期间,受贿超过六千四百万元(人民币,下同)。其律师表示,刘志军在法庭上“声泪俱下”,悔罪欲望强烈,检方当庭提出其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专家分析,刘志军或被判死缓。
被告人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2013年4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及时向刘志军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告知其诉讼权利。因刘志军表示不愿自行委托辩护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征得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辩护人在庭前多次会见了刘志军并查阅了全案卷宗,法院充分保障了刘志军的诉讼权利。庭前,本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集了有公诉人、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对是否申请回避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今天,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志军案,公诉人出庭支持了公诉,刘志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刘志军辩护律师钱列阳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刘志军本人认罪态度很好。在庭审现场,他主要代表刘志军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与公诉人就此事进行了三次辩论。钱列阳称,这4,900万元是丁书苗为刘志军办事所花的钱,虽然是刘志军授意,但钱并没有落在刘志军本人手里,其中还有5百万元退回给丁本人。钱列阳说,这部分钱只能算是丁书苗和刘志军因非法目的,共同行贿未遂,不能算是刘志军本人受贿。
钱列阳告诉记者,今天上午的开庭中,检方指控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并认为其涉案金额为人民币6000多万。刘志军对两项罪名表示无异议,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辩护律师钱列阳、娄秋琴透露,刘志军庭上认罪态度非常好,悔罪欲望强烈,检方当庭提出刘志军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和受贿赃款基本已挽回,可从轻处罚。钱列阳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控辩双方庭上辩论焦点在涉案金额,虽然刘志军承认检方指控的罪名,但对涉案金额中的4,900万元提出质疑,认为不属于受贿。
【新唐人2013年6月10日讯】(新唐人记者刘嵩综合报导)原铁道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北京时间9日上午开审,作为江派核心人物,刘志军被控受贿六千余万。庭审过后,刘声泪俱下,提中国梦,被指求免死。此前亦有媒体爆料,刘曾求律师保命。
刘志军2011年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免去铁道部党组书记、部长职务,此后一直接受调查。去年8月3日,铁路系统内部通报刘志军涉嫌违纪,包括收受巨额贿赂、玩弄女性等。今年4月,北京市二分检正式对此案提起公诉,称刘志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大陆铁道部前部长刘志军(右二)受贿、滥用职权案,昨在北京一审开庭,刘志军在法庭上声泪俱下认罪。
新华网报导,今日上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等11人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460.54万元,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刘志军的刑事责任。庭审于中午12时15分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此外,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两笔共4900万是否是受贿款进行了三轮辩论,这也是庭审中唯一存在争议的指控。检方认为,刘志军指使丁书苗捞何洪达,丁书苗支付4400万找人帮忙,该款性质为刘志军的受贿款,而钱列阳律师认为刘志军在此上是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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