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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犯规或负刑责 @ 2013-04-18T02: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地监局 一手 代理
概念:地产代理发出执业通告 , 地监局就一手住宅物业销售
为配合即将实施的一手楼销售条例,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今日发布新版执业通告。通告称,提醒地产代理在促销新盘时,只可以实用面积报价,物业资料及价单须为发展商提供的最新版本;而未正式开售的新盘,地产代理不能为准买家预留单位。
地监局即日发出一份新执业通告,提醒业界在新例下,销售新盘时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地产代理要取得卖方书面同意,才可刊发广告或宣传品,并要采取一切合理步骤核实其准确。另外,在公布价单前,不可接受任何买楼意向,并须知会买家,可在示范单位内进行量度等。若代理未有遵守有关指引,在最严重情况下,代理会被“钉牌”。
为争取新盘生意,代理在新例下,误堕法网的风险或有所增加,作为监管机构的地产代理监管局,正筹备公布新一份的一手住宅销售执业通告,加强监管及执法。有业界建议,当局增加“放蛇”,增加阻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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