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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周评:让铁腕执法守住股市诚信之门 @ 2013-01-07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保荐 南大光电 证监会 业绩 变脸 科恒
概念:证监会1月3日 , 变脸科恒南大光电保荐机构
又有两宗新股业绩变脸的保荐机构遭到证监会处罚。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说,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业绩变脸,证监会向两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出示了警示函,4名签字保荐代表遭到处罚。
作为2013年首批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而被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司,科恒股份与南大光电均于1月4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月2日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此次两家公司及相关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并非因业绩“变脸”而被采取监管措施,被处罚的主要原因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相关法规中关于“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的罚则并不适用于同属创业板的两家公司。而根据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只要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而不披露的,不论其在会后事项期间业绩下滑是否超过50%,相关公司和保荐机构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每日经济新闻》此前独家报道《科恒前三季度净利骤降七成,四变脸王国信承揽三个》。仅一个多月后,证监会开出了2013年“第一罚”,对科恒股份 (300340,收盘价49.70元)、其保荐人国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采取了惩罚措施。无独有偶,证监会也同时惩罚了南大光电 (300346,收盘价62.80元)、其保荐人太平洋证券及保代。至此,证监会在短短三个多月处罚了四家业绩变脸公司,四家保荐机构和八位保代。
太平洋1月2日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显示,太平洋在保荐南大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过程中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中国证监会1月3日通报了对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两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发保荐机构的处罚,这也是继珈伟股份和百隆东方之后,证监会再度对因上市后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且未在招股过程中如实披露所涉及的保荐人及保荐人代表进行处罚。
针对上市公司业绩变脸问题而对保荐机构开出罚单,这种做法显然是有针对性的。虽然这次证监会对科恒股份、南大光电两家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管主要是针对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但撇开两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实际上很多新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并不排除这些公司在上市之前,保荐机构帮其造假,或对这些公司造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在上市公司业绩变脸的情况下,对这些公司的保荐机构予以处罚是很有必要的。上市公司业绩变脸,保荐机构罪责难逃。
过程中,未在7月18日向证监会提交的关于南大光电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就南大光电业绩下滑事项进行如实说明,亦未在南大光电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说明,违反相关法规,并要求太平洋在1月30日前向证监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证监会昨天通报,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两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杨健、陈大汉,程正茂、唐卫华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此外,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科恒股份、南大光电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是继珈伟股份、百隆东方之后,证监会再次针对业绩大幅下滑的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昨日证监会通报了对科恒股份、南大光电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两公司在去年三季度上市后业绩即出现大幅下滑。根据相关规定,两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4名签字保荐人被处罚。据悉,这也是继珈伟股份、百隆东方后,监管层再次对新股上市后业绩突然变脸的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
据了解,科恒股份上市后即出现2012年中期净利润同比下滑47.62%以及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滑69.52%的情况,南大光电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净利润同比下降约20%,但其实际利润同比下滑幅度为52.42%。而在中期报告业绩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上述两公司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均未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作相应的补充披露。对此,证监会对两家公司及相关保荐机构和保荐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而且正由于A股市场圈钱市定位不变的原因,IPO公司业绩造假也不可能受到重罚,投资者的利益也很难得到真正的保护。显而易见的是,新年伊始,证监会公布了对科恒股份[49.70 2.58% 股吧 研报]、南大光电[62.80 1.77% 股吧 研报]两家业绩变脸公司的查处结果,其中,对科恒股份、南大光电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两公司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5.39 -1.46% 股吧 研报]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杨健、陈大汉,程正茂、唐卫华均采取“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这样的查处结果丝毫不损害上市公司与保荐机构的切身利益,无异于是对造假者的纵容与鼓励。
即使侥幸混进“皇宫”,圈了些银两,也可能会加倍地还回去。去年在港上市的洪良国际财务造假,东窗事发,被重罚10亿港元赔偿投资者。此类案例,未尝不会被A股市场借鉴。就近而言,监管层对财务造假,甚至新股业绩下滑,均布下严查的大网。据本报昨日消息,科恒实业、南大光电两公司在去年三季度上市后业绩即出现大幅下滑,其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太平洋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4位签字保荐人同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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