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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息税明年批短加长减 @ 2012-11-19T06: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股息红利 持股 明年 红利税 股息税 内地 差别 征收
概念:股息税明年 , 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为鼓励A股投资者长期持有股份,以抑制短期炒作,中国财政部昨日公布,将由明年元旦起,实施差别化股息红利所得税(港称股息税),原本划一征收10%红利税,将分三级制,持股一个月以下的税率提高至20%,持股一年以上的税率则降至5%,两者差距拉阔至最多四倍。最新公布的股息红利所得税政策,主要按持股时间分三级征收,持股逾1年的,税率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率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率为20%。 根据新红利税政策,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股息红利税的负担就愈低。
基于中国大陆股民喜于短线炒作,为鼓励长期持股,大陆财政部昨(16)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股息红利所得按投资人持股时间的长短,将实施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在新的政策下,持股1个月短线炒作者,股息红利税负,是持股1年以上投资人的4倍。
新浪财经讯 11月18日晚间消息,周末(11月16日-11月18日)影响市场的重要资讯包括:周小川:新届政府将鼓励自下而上改革;10月份35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 56个同比下跌;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明年1月1日起实施;金融改革班底人事初定 尚福林等四人均有央行背景;证监会发新规:股票异动监管与资产重组挂钩;监管部门:再融资稳步推进 IPO井喷说法不实;证金公司为股市减压:转融券试点尚无时间表;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建立资本市场稳定基金;证监会党委学习十八大精神 郭树清提五点要求;证券公司代销多种金融产品正式开闸;张育军60天四地密集调研:督阵机构创新;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全周道指纳指跌1.8%标普跌1.5%。
昨日尾盘前,大陆财政部公告,明年1月1日起,将对股息红利所得依照持股时间长短,实施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
中国财政部网站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中国财政部宣布明年1月1日开始,个人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税,将按不同投资年期收取,简单而言即“短加长减”,投资期愈长,税率愈低。持股超过1年的投资者,税率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率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率为20%。至于现时上市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划一为10%。财政部指,此举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进而促进内地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昨日交割的股指期货IF1211合约,隔夜持仓达到20032手,创出了期指上市以来最高水平,按照业内主流15%的保证金计算,多空对决资金达到近40亿元,也创出了期指上市以来的新高。交割日必跌的魔咒再度应验,收盘IF1211合约下跌1.32%,新晋主力合约IF1212报2183.82点,跌1.02%,其持仓激增至77084手,期指空头氛围仍然浓厚。昨天财政部宣布自明年起,对个人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2012年10月,有关部门表示正研究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实行差异化征收的政策,据了解,个人股息红利税差异化征收分为三个时段,分别为持股1个月以内、1个月到12个月、12个月以上。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将执行国家法定的税率,持股期限较长的,税率将大幅度降低。
股息红利税明年起差别化征收:持股超1年少交300亿
明年元旦起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
周末消息面有这样一条消息:股息红利税明年起差别化征收,持股超一年税负减半。我国股市改革不断努力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减轻投资者负担,暂且不讨论方向对错,我们谈谈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利弊:
在沪指2000点大关岌岌可危之时,16日下午终于有了政策“利好”,财政部网站公布,明年起对股息红利个税差别化征收。根据现有的政策,目前股息红利个税实际税负为10%,而明年1月1日后,对于持股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减半”为5%。不过,对于持股不超过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个税实际税负则“翻倍”至20%。至于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的,则按现有的10%征收。
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昨日,财政部网站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股息红利税究竟按什么标准差别征收?记者注意到,对于股息红利税以1个月、1年作为衡定时间点。如果投资者持股超过1年,得到的股息是按5%征收,这比现在执行的标准低了一半。如果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依旧按现行的标准,以税负10%进行征收。而税收新政则对短线交易者及持股者,增加税负,“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这一税收新政显示,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目的是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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