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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权限立法谘询开始 @ 2012-10-29T07: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保监局 政府 成立
概念:政府消息人士 , 2015年成立保监局
【明报专讯】独立于政府、负责监管保险业务的保险业监管局将于2015年成立,目前开始就相关立法谘询。谘询建议法例赋予该局一项权力:若认为保险公司或经纪的行为损害公众利益,即使未能正式向有关持牌人作出惩罚,亦可先暂时禁止有关公司或经纪、于一定时间内
【香港商报讯】记者陈正伟报道: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昨日表示,政府已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而需要对《保险公司条例》提出的立法修订正式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谘询期。消息称,政府目标2013年向立法会提交《保险公司条例》修订草案,并且于2015年正式成立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根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成立保监局的主要立法修定展开三个月谘询,明年1月底前收集公众意见,目标2013年向立法会提交修定草案,并在2015年成立保监局,以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险业监理处。 据称,政府建议以法人团体的
政府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取代保监处进行谘询。据政府消息人士指,在财政安排上,该局应自负盈亏,其收入来自牌费及保费。其中,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0.1%的征费;并就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负债规模,收取首年0.0001%非定额牌费,其后续年递增,至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就成立独立保监局一事,已进入第二轮咨询,为期3个月,料2013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方案,期望2015年可以成立独立保监局。 消息人士指,于今次的咨询草案中,加入的新内容包括:政府会建议每间授权的保险公司、持牌保险代理
政府今日公布,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而对“保险公司条例”提出的立法修订,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谘询。目标在明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并于2015年成立保监局,取代现时的保监处工作。 保监局不但涵盖保监局职能和管治架构;保险中介人的发牌
政府就成立独立保监局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 现时保险业界采用的自我规管模式已运作超过20 年, 有需要与时并进, 与国际看齐。 建议成立的独立保监局将拥有发牌、 调查及惩处等权力, 财政上亦会自负盈亏。 成立初期将获政府一次过拨款5 亿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根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保监局财政安排上,是自负盈亏,收入将来自牌照费、向保险业公司及持牌人收取服务费,及从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0﹒1%的征费。 消息人士指,保监局成立的首五年,保险中介人的照牌费将被豁免。不过,对于保险
政府就成立独立的保险业监管局建议,今日开始第二轮谘询,明年一月底前收集公众意见,希望明年内向立法会提交草案,并在2015年成立保监局,除了取代现时的保监处工作,亦会负责业内监管,改变现时业界自我规管的模式。 政府消息人士指,建议中,保监局将独立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 政府建议设立保监局, 取代现有的保监处, 目的是使本港规管与国际看齐, 并确保本港保险业与时并进, 提高消费者对保险业的信心。 政府将修订保险公司条例, 涵盖保监局职能、 监管权力、 发牌制度及财政机制等方面。 政府会就修例谘询3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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