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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拟成立的保监局无意收紧发牌要求 @ 2012-10-27T01: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保监局 政府 成立
概念:政府就成立保险 , 2015年成立保监局
政府就成立独立保监局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 现时保险业界采用的自我规管模式已运作超过20 年, 有需要与时并进, 与国际看齐。 建议成立的独立保监局将拥有发牌、 调查及惩处等权力, 财政上亦会自负盈亏。 成立初期将获政府一次过拨款5 亿
保监局将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险业监理处”,成为独立于政府的机构,监管保险业界,一改现时业界自我监管的模式。 保监局有关发牌及规管业界的准则,会参照现时制度。保监局会采用“一业一管”的模式,但可授权金管局,规管银行保险的中介活动,但发牌、订定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根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成立保监局的主要立法修定展开三个月谘询,明年1月底前收集公众意见,目标2013年向立法会提交修定草案,并在2015年成立保监局,以取代现有的政府部门--保险业监理处。 据称,政府建议以法人团体的
政府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取代保监处进行谘询。据政府消息人士指,在财政安排上,该局应自负盈亏,其收入来自牌费及保费。其中,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0.1%的征费;并就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负债规模,收取首年0.0001%非定额牌费,其后续年递增,至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就成立独立保监局一事,已进入第二轮咨询,为期3个月,料2013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方案,期望2015年可以成立独立保监局。 消息人士指,于今次的咨询草案中,加入的新内容包括:政府会建议每间授权的保险公司、持牌保险代理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根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保监局财政安排上,是自负盈亏,收入将来自牌照费、向保险业公司及持牌人收取服务费,及从所有保单的保费中收取0﹒1%的征费。 消息人士指,保监局成立的首五年,保险中介人的照牌费将被豁免。不过,对于保险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天(10月26日)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而需要对《保险公司条例》提出的主要立法修订,展开为期三个月的谘询,至2013年1月26日。 谘询文件胪列的主要立法修订,涵盖保监局的职能和管治架构;保险中介人的发牌制度;保监局的规管权力;银行
政府今日公布,就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而对“保险公司条例”提出的立法修订,展开为期三个月的第二轮谘询。目标在明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草案,并于2015年成立保监局,取代现时的保监处工作。 保监局不但涵盖保监局职能和管治架构;保险中介人的发牌
《经济通通讯社26日专讯》根据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建议成立保监局,市场关注保监局及金管局在银行保险中介活动上,职能有所重叠,保监局应该是规管所有保险中介人的主要及领导监管机构。也是制定操守标准和规定的单一监管机构,考虑到金管局作为银行的
财华社香港新闻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于保监局的第二轮咨询中,建议对银行保险中介活动的监管,可将指定职能转介至金管局,因为银行还出售其他产品,均由金管局监管。为防止保监局于监管过程中不慎涉及银行其他产品的销售,会转授金管局对银行保险产品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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