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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创新机制试点大病保险 让群众不再因病致贫 @ 2012-09-02T10: 返回 新闻热点
关键词:大病保险 新政 大病医保
概念: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新政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内地媒体称,由国务院医改办牵头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已通过多部委会签,料于本月底正式发布。其中将明确规定,可以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医保,在全国范围内交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这一重要的医改新政,将通过“大病再保险”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
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此次出台的大病医保新政明确提出,要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最近公布,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新政正式启动。这也就意味着,10亿多参加城镇医保、新农合的城乡居民,若患大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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